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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爾濱市消協公佈了六大領域的十大不公平格式條款,多名消費者給本報來電稱“一直以爲商家的規定是對的,原來一直被人侵權。”17日,哈市消協對預付卡餘額不退轉等三項“霸王條款”進行解析,這些條款實則構成侵權。
預付卡餘額可延期使用
今年初,哈市市民孫女士辦了一張3000元美容卡,可最近她到美容院做美容時卻被告知,美容卡已超過半年期限,如想繼續使用,須再續存3000元,否則作廢。孫女士將此事投訴到哈市消協。
消協解析:這樣的規定屬霸王條款。消費者有權利要求退轉或者延期使用。遇見預存卡過期無效的情況,消費者可向經營者主張履行合同,要求繼續使用預存費或要求其返還。
裝修保證金須協商收取
即將搬進新房的哈市市民宋先生,拿到入戶協議書時,發現協議上要求,須繳納1500元的裝修保證金,“國家沒有規定必須繳納裝修保證金,物業哪有權利強行索取這筆錢?”
消協解析:物業沒有權力強行收取裝修保證金。物業收取裝修保證金必須與業主協商,且必須在收費合同上明確規定,裝修中存在哪些情況可進行處罰,由哪個部門驗收,同時對退還裝修保證金的時間要有明確規定。
旅遊未成團遊客可索賠
哈市市民劉先生想和家人到廣西旅遊,可報名不久,就被告知因爲“組團人數太少,取消旅遊行程”,並向他推薦其他旅遊線路。旅行社表示,“如不接受其他線路報價,只能將旅遊費全額退回,沒有任何賠償。”
消協解析:旅行社因人數不夠取消團隊計劃,應承擔違約責任。只要當事一方違約,另一方都有權利主張自己的權利,要求對方承擔責任,並協商賠償,而這種違約索賠權利適用於當事雙方。(記者張明超)
(生活報張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