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土資源部新近公佈的2012年上半年土地違法查處情況顯示,半年內共發生2 .9萬件土地違法行爲,涉及土地17 .7萬畝,耕地6 .5萬畝,且新的違法用地面積逐月上升,在穩增長壓力下,各地大批項目亟待上馬,下半年遏制違法形勢嚴峻。
土地違法案件屢禁不絕,首先是存在制度性漏洞。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嚴之堯告訴記者,“在基層,土地使用其實是黨政‘一把手’說了算,甚至不用開會討論,而具體操作則是政府分管領導,這就產生了副職‘頂過’,‘一把手’漏網的現象。”
違法佔地上千畝官員照樣獲“提拔”
與數量龐大的違法佔地案相比,受黨紀處理和刑事處罰的幹部比例明顯偏低,出現權責極不對等的局面。
湖北省十堰市是一個土地違法“重災區”,因違法用地長期居高不下,被國土部門多次點名。但是該地官員換了一茬又一茬,卻沒有幾個受牽連。有的異地爲官,有的換個部門,而其主要領導的工作業績還常常受到稱讚。
另一種是副職“代受過”,鮮有主要領導爲此丟“烏紗帽”。河南新鄭新區的幹部反映,這個區2011年違法佔地1000多畝,後經網絡曝光,相關部門接到舉報後,只是象徵性地罰款了事,並幫助這個區補辦了用地手續。而該區僅有一個副主任受到“處分”,主要領導到另一個城市繼續當官,級別還有提升。
當地國土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這哪裏是處分?分明就是提拔!這樣的激勵效應下,幹部豈能不違法?
土地違法問責常常“掄起的是大棒,砸下去的卻是雞毛撣子”。“雖然中央對土地違法查處很嚴格,但是在一些地方看來,幹部違法佔地根本不是犯錯誤,反而被認爲是敢於承擔風險、加快地方發展。”東莞市國土局局長劉潤榮說。
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大案竟“合法轉正”
2011年4月,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遼寧撫順經濟開發區違法佔地案。該開發區於2010年3月至5月,違法佔地達2298畝,用於8家企業及道路建設。被責令退還違法佔地,並將能夠復耕的土地退還農民。同時,一名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和一名總經濟師分別被撤職和免職。
然而,該案剛剛被督辦整改後不久,撫順經濟開發區非法佔地“出人意料”地得到了合法指標。該開發區管委會一名副主任告訴記者,就在2011年4月底,省有關部門一次性分配給開發區用地指標7923.1畝,同時安排農村集體土地183 .6畝徵收國有,這是違法所佔的3.5倍!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撫順經濟開發區違法用地數量巨大,相當於其一年總用地指標的三分之二。這樣嚴重的違法用地情況,第二年應嚴格控制甚至覈減其用地指標,而不是將違法用地量合法化並加倍追加用地指標。這樣只能給地方造成一種錯覺:違法違規用地處罰成本低。興許還能因禍得福,得到土地指標的補償。這種先上車一定可以補到票還能中彩票的情況,必須杜絕並嚴格依法處理。
“與正規渠道相比,違法佔用方便快捷,即使被發現,相關部門因爲害怕被問責、追責,還會追着調規劃、補手續、批指標,將‘非法’迅速變爲‘合法’。”竹立家表示,嚴格保護耕地“紅線”,必須杜絕“越違法越佔便宜”的現象產生。
招商靠“送地”刺激企業多佔多得
記者採訪獲悉,招商靠“送地”的做法,是造成違法佔地高發的一個重要推手。
企業拿到土地後,也就有了以地生財的途徑:找評估公司做高評估價格,再到銀行貸款,風險也隨之轉嫁給了銀行。如果項目不成功,就將“爛攤子”甩給銀行,或者轉爲房地產項目出售,從中吃差價。
“招商靠送地,激勵企業多佔多得。”嚴之堯說,爲了多佔地,投資額‘注水’現象很普遍。許多地方都有1億元以上項目可以單獨供地的規定,有的企業投資僅有1000萬元,卻誇大到1個億。
國土資源部瀋陽督察局相關人士表示,近年來,地方政府爲吸引企業入駐,預徵大量土地建設開發園區,在沒有用地指標的情況下,從農民手中預徵土地並停耕停作,導致大面積耕地撂荒和閒置。
記者在遼寧撫順經濟開發區看到,一家名爲天安科技公司的企業圈了一片上萬平方米的土地,卻大門緊閉遲遲不開發,地上的荒草都長了有半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