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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開封擬通過舉債實施“造城計劃”,將該市老城區改造成近20平方公里旅遊區,重現北宋“汴京”。要實施該工程,十幾萬市民將在未來4年內從老城區搬離,僅拆遷費用就需1000億元,而開封市財政收入不到50億(據8月12日《中國經營報》)。
試想,一個財政收入不到50億的城市,僅拆遷費1000億,就算它以後“不吃不喝”——其他地方不再花錢,也需要20年的時間才能攢夠這筆錢。這20倍的槓桿率換在一個家庭裏,也無法迴避一家人無飯吃的風險。那麼,一個城市的管理者,他到底是有着怎樣的訴求,竟然做得出這樣的決定呢?
“這項工作非常難,我們也都有心理準備。不過做好了,功在當代,利在千秋。”這是開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孔祥成告訴記者的話,但一個良好的“願景”卻無法打消我們的擔心。因爲在相關部門的迴應中,只知道拆遷需要四年,而總的工期需要多少年卻沒人能說得清。更重要的是1000億拆遷費外,恐怕需要更多的錢來建設,那麼一個財政收入50億的城市如何能確保後續資金鍊不發生斷裂,不發生爛尾現象?此爲其一。
其二,那就是開封“造城計劃”是通過什麼角度來衡量投入和產出的?我想也是公衆最爲擔心的。我們都知道政府投資往往會伴隨着資源浪費和低收益。而這個“造城計劃”更讓人懷疑這是個地方政府加強版的“四萬億”。換句話說,致力於通過旅遊來複興經濟的開封必須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率才成。但據媒體報道,2011年,開封市接待遊客突破1600萬人次,旅遊總收入突破50億元。這樣的旅遊收入就算翻幾番恐怕也無法保證投資的合理收益,更何況,旅遊業是嚴重依附於整體經濟形勢的,而沒有第一、二產業兜底的第三產業是危險的。以希臘爲例,隨着經濟形式的不好,其旅遊業也受到重創。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又如何保證開封能倖免?在此甚至可以說,將一座城市完全寄託於旅遊業本身就是一個不負責任的冒險。
也許有人會說,開封這麼做是爲了文化保護。但鑑於開封的這種重建計劃,我實在想不出它對於文化傳承有什麼意義,因爲它更大程度上不過是在搞“僞建築”而已。且不說“僞建築”到底能不能吸引遊客來“尋幽探古”,反而會造成真文物的破壞。近日,國家文物局公佈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其中就指出,近30年來全國消失的4萬多處不可移動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毀於各類建設活動。對於開封來說,大興土木地下的古城自然難以倖免了。
如同前法國總統薩科奇的“大巴黎重建計劃”的背景,隨着人口和經濟的增長,原有的城市格局自然會起反作用。但舊城改造絕不是一個簡單的活,它不僅需要充足的資金保證,更需要嚴格的科學論證。2005年5月22日《紐約時報》刊登了一篇評論叫《從開封到紐約》。大意是說城市的發展離不開貿易的鼓勵和“技術創新”。而當我們拿“大巴黎重建計劃”“溫柔、親切、綠色、環保、能量化、文化感”的追求對比,不難發現開封的重建裏,難以說有文化,更談不上創新(先前汝南縣打造梁祝故里、中牟縣建造官渡古戰場都以失敗告終)。實際上,當居民離開城市,文化自然失去了傳承,那樣的城市只能是一座“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