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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北京城的這場暴雨,讓北京首個通過招標方式出讓的限價房和廉租房項目住總旗勝家園現出“真容”——屋頂漏水、窗戶滲水、地面塌陷。另一個兩限房項目首開同馨家園,也被大雨“澆”出了上述問題,更誇張的是該項目還被發現漏裝煙道、因使用空心磚無法打眼等問題。
對於保障房出現這麼多的質量問題,開發商給出的處理方案竟然是“提供技術支持”!開發商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怎麼反倒成了支持了?保障房質量問題豈能技術支持了事?
縱觀上述兩起保障房質量事故,開發商對保障房進行維修是其應盡的責任,絕不是其所“粉飾“的所謂技術支持。開發商所說的技術支持,是說住戶在改造牆體時,有一個隔斷牆,由於是採用空心磚,業主擔心不能承重,開發商稱可以提供技術支持。這一批入住的有900來戶,但據開發商的數字統計,目前已經有100來戶登記保修了。
我們知道,牆體是房屋的最重要部品之一,更是房屋質量構成要件中的最重要組成部分之一,開發商理應向業主符合相關規定並符合業主需求的牆體。而在業主質疑隔斷牆難以承重時,開發商理應在做出合理解釋的同時進行維修,而不是提供所謂的技術支持。
對於保障房質量問題,中央一直高度重視。今年5月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派出8個檢查組進駐地方。這一次,專項檢查工作的重點是爲了質量安全。住建部部長姜偉新已經對該項工作進行了部署,並作爲“繼續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控制的一項重要手段。住建部的要求是,在2012年中抓緊探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材、部品的“終身責任制”。
毫無疑問,開發商提供給業主的保障房是商品不是贈品,其在開發與供應過程中,獲取了相應的利潤,對於保障房的質量,開發商應負全部責任。在開發供應環節,開發商應向業主提供合格的保障房,而在售後,既然是建材、部品“終身責任制”,開發商應該承擔維修責任。
對於保障房的質量問題,開發商絕不能用技術支持來搪塞了事,而應該積極整改,徹底維修,對於質量問題嚴重的,相關責任人應受到處罰。
保障房質量問題層出不窮
2012年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不低於700萬套,竣工500萬套以上。轉結2011年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後,2012年的保障房在建工程量達到歷史最高峯值。與此同時,工程質量問題也隨之而來。海南、湖北等地相繼出現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出現了使用“瘦身鋼筋”、“低標號水泥”等涉及工程質量的問題,被政府及時查處。
原因何在?如何解決?
那麼,保障房質量問題爲什麼會層出不窮呢?筆者以爲,不外乎如下原因:
首先,開發商沒有銷售回款壓力,放鬆了對保障房的品質管控。保障房是採取政府統一分配的方式進行供應的,開發商在開發供應過程中沒有絲毫銷售回款壓力,其放鬆對於保障房的品質管控是必然的。
其次,開發商在追求利潤最大化心頭驅使下,降低對材料的品質要求。保障房是帶有福利性質的民生產品,自然不可能給予開發商多高的利潤,目前較爲普遍的說法是開發商的利潤爲3%——5%。這樣的利潤率,對於享受慣了暴利的開發商來說,就顯得太低了。於是乎,爲了謀求更高的利潤,開發商降低對材料的品質要求,甚至以次充好,也是必然的事。
第三,監管嚴重缺失,且監管鏈條過長。在整個監管鏈條中,從政府,到開發商,再到承建商,再到分包商,中間經歷了好多個環節,政府難以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等質量問題出來後,已經只能亡羊補牢了,這樣,監管嚴重缺失是普遍的現象。
對於保障房質量問題,住建部一方面通過建立“終身追責”實現“制度威懾”,另一方面,也試圖通過建立全國統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採購平臺,確保不合格建材不會進入保障房工程建設領域。吳其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