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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27日再度釋放進一步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各項調控政策的官方信號。對於之前的調控成果,官方認爲“總體看,住房價格上漲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當天出臺的最新通知共分爲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和住房限售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力度、嚴格按照房屋用途加強交易管理等六項內容。
記者發現,外界俗稱的“限購限貸”政策此番均未出現鬆動跡象。
通知中規定,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按照現有政策,嚴格執行“認房認貸”的認定標準、首付款標準、貸款利率標準。嚴格執行差別化公積金貸款政策,支持首套自住性購房和符合條件的上海居民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外,上海將嚴格執行國家和上海住房限售政策確定的各項操作口徑。比如在合同簽約環節,加強對房地產企業的監管;在合同備案登記、產權過戶等環節,加強審覈。由此間房屋管理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等部門利用信息技術,對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提交的社保或納稅證明的真實性進行覈查,凡不符合規定的,不予辦理相關房地產登記手續,並進行誠信狀況記錄。
今年下半年,上海將在全市範圍組織開展住房限售政策、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尤其重點檢查購房資格、“認房認貸”政策執行情況、土地增值稅等稅收徵管情況,還將嚴肅查處提供虛假證明騙取購房資格以及違規發放二套、三套房貸等行爲。
對於提供虛假證明、串通騙取購房資格的,上海方面將一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對於涉及房地產企業違法違規的,將依法暫停網上銷售,計入信用檔案,降低直至取消資質,並責令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對於拒不辦理的,則將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此外,對於涉及其他企業違法違規的,上海規定將依法追究其責任,直至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而涉及國家工作人員違法違規的,將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則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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