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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所周知,紅木傢俱不僅僅是傢俱那麼簡單,它還有另一種價值——收藏價值。因此,當紅木傢俱的收藏潮襲來的時候,紅木傢俱新國標也跟着出爐了。看看今年8月份開始實施的紅木傢俱新國標與舊國標有什麼不同吧!
必須配備產品質量明示卡
產品質量明示卡是《紅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標準的三大關鍵內容之一。目前商場上所銷售的紅木傢俱僅對傢俱的尺寸和用料進行了簡單的標註,沒有一個統一規範的標註。新國標規定紅木傢俱產品必須配備全國統一的產品質量明示卡,商家的產品不僅要明確標示,而且標識規格統一,若消費者發現產品“貨不對板”,可把明示卡作爲申訴和索賠的證據。
新國標還規定紅木傢俱《產品質量明示卡》應明示的內容至少包括產品執行標準、產品分類、產品名稱、產品型號、規格、生產日期、產品主要用材、產品塗飾與裝飾工藝、產品保修和產品交付方信息(生產企業或經銷商信息)。
首次明確紅木傢俱定義
舊《紅木國標》把33種紅木歸爲“5屬8類”,並規定深色硬木傢俱產品中,用材符合國標規定的產品稱爲紅木傢俱產品,限定了紅木傢俱產品的定義和主要用材的範圍。
本次編制的《紅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主要包含了紅木傢俱的範圍、術語和定義、要求、質量明示、試驗方法等十項內容。該標準首次對紅木傢俱的定義進行了明確和規範,並規定了以產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樹種名稱來命名和標識紅木傢俱。有別於舊國標對樹種的限制,新國標提倡開發和使用新型的紅木木料,並規定生產前木材須進行檢測。
產品保證文件細化分類
舊《紅木國標》附錄對33種紅木材質的屬類、名稱等做出了分類和列表,並規定紅木傢俱產品命名、傢俱用材明示、傢俱商貿活動中應正確引用國標附錄B中資料所給出的木材名稱、樹種中文名、木材拉丁屬名、樹種拉丁名、國外商品名。
《紅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對此進行了細化,並規定產品銷售合同中應具有《產品保證文件》。產品保證文件應包括產品使用說明書、紅木傢俱產品質量明示卡、產品合格證。在交付產品時應提交相應的產品保證文件。產品保證文件應按成套性產品編制,單件產品例外。文件應採用正規印製(產品數量少時可採用打印),紙質應耐用。
產品使用說明書
查閱舊《紅木國標》,可以看到該標準對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合同和產品標籤都缺乏詳細的明文規定。而《紅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不僅對產品標籤做了統一的規範要求,對產品合同進行了補充,更明確了產品使用說明書所涵蓋的內容。
新國標還將要求所有銷售商在銷售之後必須提供產品保修、產品退換、超出保修條件及保修期的產品收費條件等相關的售後服務。同時,新國標最大的不同在於,若打官司進入司法鑑定時,消費者和廠家都須提供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質量保障卡、產品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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