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6日,廣州華貴路的厚生裏,發生了三幢樓房倒塌的事件。原因是當中一幢磚木結構的老房子,在進行內部改建時施工不當,禍及隔鄰。而在次日,各大媒體蜂擁而至。記者們採訪完目擊者、親歷者之後,想找個相應的、準確的“有關部門”就感到非常困難。這些房子誰來管?無奈之下,都去找專家。而各大專家的建議都是,那裏的房子絕大部分都是危房,急需維修!聽完專家的解讀,我馬上就有個疑問“衝腦而出”。問題就是“這些危房誰去維修”?高齡危房、獨居老人等等,就是現在老城區的產物。人稱“空心化、老年化”。而這些房子比留守於此的老年人還老。
說到這些危房,以前多數都屬於房管所管轄。由於歷史原因,其產權極其複雜。住戶當中有些是租用的,一租就是幾代人。而部分住戶雖是業主的後人,但按照《繼承法》,這些住戶也不是唯一繼承人。甚至有些物業的產權,樓下是屬於某集體制單位的,並且已解散;二樓是某華僑的;三樓是某洋行老闆的。更多的實際情況是,業主去世已久,後人曾經回來過。但全部繼承人均不在國內。就算聯繫到當中一個兩個,其他繼承人也聯繫不上,或資料不清。而現在很多危樓中的住戶,他們不是樓宇的業主,又如何去加固呢?哪怕現在房管局有針對舊樓、危房而設置的“維修資金”,但按照要求,申請人應該是業主。而且每年幾百萬的維修資金,對於一個危房林立的老城區,實在是杯水車薪。再者,根據《物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算拆除、重建,哪怕拆遷賠償的商議等等,都需要業主同意。所以,就算找到房管局或者“三舊辦”。對於誰去修、誰給錢修、值不值得去修等等問題,依然沒有人能準確回答。
面對老區的危房,我們不能任其自行倒下。它們是拆是留,是保護鞏固還是重建安置,都需要有一個合理且長遠的規劃做基礎。這個規劃還要是科學的,長期有效的,有足夠法律基礎的。在此基礎之上,一個有權威、更要有權力的部門,才能統籌建設、規劃、房產、國土等等部門,在清晰自己的能力及權力範圍內,協調法院、財政,纔有望將舊區的重建及保護工作做好。否則,連自己要幹什麼、能幹什麼、可以怎麼幹都不清晰,方向不明確的話。除了浪費時間和金錢,就恐怕什麼也幹不了。當然,那些危房和裏面的住戶,也沒有時間再等下去。希望“三舊辦”,在自己還沒變“舊”之前,把相關的問題給“辦”好了!(彭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