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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房管局:
本市自2011年3月15日開始實施公共租賃住房制度以來,10個具備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先後配租。目前,已取得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未配租的家庭數量已相當於所剩房源數量。本市2011年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開工建設的9萬套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預計將在2013年開始陸續推出。爲做好公共租賃住房後續配租工作,現就尚在建設期的公共租賃住房有關申請審覈問題通知如下:
一、預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可對照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攜帶身份證、戶口簿、住房保障“三種補貼”資格證明原件、複印件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區房管局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預申請表》,區房管局查驗要件原件、留存複印件,爲申請家庭開具加蓋專用章的《預申請收訖證明》。取得住房保障“三種補貼”資格的家庭,可繼續在市場上租賃住房並領取租房補貼。
已提出公共租賃住房正式申請的家庭,不得重複進行預申請。
二、定期彙總
各區房管局認真做好預申請家庭的登記和彙總工作,每月25日前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預申請情況月報表》,上報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中心。
三、受理審覈
待2013年首批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具備推出條件後,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中心在市國土房管局政務網站(http://www.tjfdc.gov.cn/)等媒體發佈公告。已經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預申請表》的家庭,屆時可憑《預申請收訖證明》到區房管局提出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先後順序與《預申請收訖證明》編號無關。區房管局爲預申請家庭辦理申請審覈手續,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開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視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供應情況,區房管局適時受理其他家庭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審覈、公示、登記、選房等程序仍按本市相關規定執行。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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