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年來,隨着公民意識的增強,在樓盤小區中不斷涌現“社區領袖”爲業主住戶排憂解難。但問題也隨之而來,增城新塘鎮翡翠綠洲小區某熱心住戶長期以來充當“社區領頭羊”,經常帶領着業主們維權,與物管方、開發商交涉。可最近,她卻被開發商告上法庭,說她帶頭鬧事。而去年也有報道稱,番禺原有的近百業委會銳減大半,除了物管打壓街道辦不管外,業主們也普遍不熱心。(據《新快報》)
隨着《物權法》的實施,業委會的成立是廣州新興住宅小區實現業主自我管理和小區綜合治理的重要舉措之一,但近年來,由於房地產帶來的暴利使一些地方政府和開發商“紅了眼黑了心”,忽視業主組織建設和業主權利保護,並且在房地產質量問題和售後服務等諸多問題上採取壓制、威脅或者直接忽略的態度,引發矛盾。在此過程中,有不少業主也意識到“團結的力量”,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問題在於,這種“團結”通常好景不長,關鍵就在於業委會的管理未能完善。作爲重要主體的業主,倘若對自身權利受到侵犯都漠然視之,縱使出現再多的“社區領袖”,也將是徒勞的。
因此,由街道辦、居委會“代勞”的管理模式便出臺了。雖然在業主自治中,政府的推動與支持必不可少,但公權力的過於介入,很容易出現“妹仔大過主人婆”的情況,業主的應有權利還是得不到保障。因爲公權力也只是在業主的要求下捍衛業主們的合法權利,業主是主,公權力只是輔。即便街道或居委參與,也應該排除不當干擾,協助業主自治和全力維權的依法進行,本身沒有權力越俎代庖。也就是說,業主們必須及時成立業委會,在行政、司法的指導下,通過民主裁決的程序,藉助公權力維護自身權利。因此,業委會的健全和自治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只有業委會的權益保護和民主協商意識成熟起來,才能治本。
誠然,業主參與熱度不高是一個短期無法改變的現實,恰恰因爲如此有關部門才應該協助業主進行自治訓練,制定維權的相關規則,用對話消弭對抗。否則,業主維權事件的後果將有可能惡化。當然,更重要的是業主們要有強烈的公民意識,懂得抱團合法維權。畢竟,依靠“社區領袖”解決所有問題是不可能的,沒有每個個體的覺醒,也就沒有權利的迴歸。
信力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