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998年,全國停止福利分房,房地產進入全面市場化階段。在過去的十幾年中,中國樓市經歷了幾起幾落,房價飛昇,在宏觀調控的干預下,2012年終於放慢了暴漲的腳步。
在樓市的幾個歷史階段,曾經出現了一些著名的“歷史人物”,他們有的是匆匆過客,有的是“戰鬥英雄”,也有的是時代發展的犧牲品。我們今天在花名冊中再次找出他們,是想讓過去的經驗和教訓,給明天的角色現身說法。
消費者
斥巨資買套房保值增值纔是目的
曾經,購房人自稱“消費者”長達十年,但到頭來卻發現,自己一直不是“消費者”。時至今日,誰在買房子的時候自稱“消費者”,給人的感覺就是個“菜鳥”:首次置業。
在改革開放之前,沒有“消費者”這個概念,大家都是同志:售貨員同志、顧客同志,人人之間都是平等的。
自打1993年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顧客同志”知道了自己的法定身份,“消費者”一詞逐漸被人們熟記和常用,小到打醬油買白菜,大到買房買車,人們知道,花錢的必定是消費者,消費者面對着賣家必是“上帝”,“消費者”一詞幾乎全部覆蓋了“顧客”一詞。
進入二十一世紀,中國百姓的購房能力逐步加強,以購房人身份與開發商交流的時候,自然也以“消費者”自居,而賣房子的也就順水推舟,姑且管購房人叫“上帝”。
但是,中國購房人從來沒有完全享受過“上帝”的權利,因爲現有的法律法規中從來沒有承認過購房人的消費者地位。
在商場買雙皮鞋遇到侵權,可以按照《消法》打官司要求雙倍賠償,而購房人被侵權打官司,卻沒遇到過按照《消法》作出的判決,即使遇到開發商的惡意欺詐,也只能算“合同糾紛”。
消費者的“老大”中國消費者協會曾經多次在立法會議上呼籲,將購房人寫進《消法》,但多少年都沒獲批准。
沒獲批准的理由大致有兩個,一個是房屋買賣數額巨大,如果按照《消法》調整,一旦遇到需要雙倍賠償的情況,企業賠不起;另一個是商品房交易本身很不像消費,其中有很多投資獲益的行爲,按照消費行爲來對待,違背《消法》的立法原意。
中國購房人在呼喊“我拿出全部積蓄來買房還不算消費”之後的日子裏,確實反思了自己的購房目的,沒有人不承認自己有投資或者保值增值的目的。這麼大的資產,上帝不上帝都不重要了,千萬別讓房子“消”了,更別讓使用起來“費”太多了。
房奴
從炫富到哭窮房奴身份不再光鮮
“房奴”,這是購房人對自己的戲謔。由於年輕人向銀行借貸用於購買房屋,需要支付的按揭導致生活質量嚴重下降,房子成了人的“大爺”,房主成了房子的“奴隸”。
奴隸社會的“奴”是終身的,甚至是“世襲”的,而房地產市場中的“房奴”卻是一種自己選擇的名號,它可以隨着市場變化隨時“贖身”。中國樓市曾經兩次出現“房奴”,而今天這種稱呼罕見。
2000年以來,隨着購房活動的年輕化、全民化,中國開始出現了“房奴”稱呼。“房奴”一詞不完全是貶義,剛開始人們只是調侃,購房人一方面強調自己的壓力,另一方面渲染自己的能力。
到2007年底之前,房價一路上漲,“房奴”的家庭財產也不斷膨脹。那時候做“房奴”,是一件非常有面子的事。因爲過於炫耀資產,“房奴”這個詞流行了幾年之後,漸漸沒什麼人提了。
然而,到了2008年,由於市場原因,造成了價格不穩定,導致持有房產增值的必然性下降甚至負資產的出現,“房奴”又被人們掛在嘴邊。而這次被市場造就出來的“房奴”,和“前輩”們比起來,日子可不怎麼好過了。
2010年宏觀調控之後,“房奴”的稱呼開始不幽默了:在中央嚴厲防止房價過度增長,出臺一系列政策限制購買力的前提下,再把自己弄成“房奴”,幾乎是“賣身投敵”了,做什麼“奴”都活該,別出來炫耀。
不知道“房奴”這個詞是不是中國人原創的,英國《金融時報》刊登的一篇題爲《北京房奴VS紐約房奴》的文章稱:“當‘房奴’(HOUSE-BONDMAN)被直白地翻譯成英語的時候,一樣能引來紐約年輕人的熱淚盈眶,他們的‘房奴’道路,比中國的年輕人更加悲壯。”
據報道,在紐約稍好一點的地段,一間不帶客廳的一室公寓均價已經高達45萬美元(約合人民幣300多萬元)。
丈母孃
因爲有丈母孃所以結婚必須買房
丈母孃這個“人物”,是房地產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後,被開發企業熱捧出來的虛擬角色。不過,其一經叫響就被現實生活中的很多人對號入座。以前結婚買房與否的爭論,隨着該“人物”的出現變得毫無選擇——“因爲有丈母孃,所以結婚必須買房”。
正因如此,如果樓市再提丈母孃,將是一件很讓女婿甚至女兒反感的事兒。“丈母孃推動房價”本是被譽爲地產哲人的馮侖之笑談,這個人說話,前兩句還能說點正經的,第三句就要調侃,不然就失去固有風格。
關鍵是,學者們還高度讚賞,認爲這就是一種經濟現象,以至於後來在嚴肅的專業術語中也出現了“丈母孃經濟”一詞。
在專家們的理論指導下,前幾年房地產市場周圍的“民俗”是:生兒子就必須準備宅子,生閨女就可以伸手要房子。
就在2012年以前,無論宏觀調控如何發力,房地產界都會認爲剛性需求是最後的救命稻草,於是千方百計在社會上傳播一種觀念:結婚買房是必須的。
那時候,爲了刺激婚房成交,丈母孃便被拿出來編故事。本來案例確實是有的,女孩的孃家逼着買房子,不買不許登記。但是故事聽多了,好像當丈母孃的不逼着女婿買房子就“不稱職”。於是乎,養閨女的等着要房子,養兒子的攢錢買房子,天經地義。
2012年,真實版的丈母孃不再多嘴,其實更怕孩子們出手不合時宜,寧願讓他們先租房、借住家裏的房,總比把錢投到這沒譜的樓市強多了。
專家
買房聽專家的不如拋鋼鏰兒
與其他人物不同,專家這個角色一直伴隨着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樓市紅火的時候少不了專家,樓市低迷的時候更離不開專家。但是,專家們從來不統一聲音,於是購房人只能聽從一個意見而“下注”,專家有何用?
自打有商品房那年,專家就有了,由於很難判斷市場的走向,購房人四處打聽誰是專家,希望能夠得到指點,通過媒體聆聽專家的觀點,好讓自己的決策不失誤。
樓市專家從來都是至少分爲兩派,一派稱爲“唱衰”,一派稱爲“唱漲”,這截然不同的觀點,讓購房人怎麼出手?
今天活躍在樓市的專家,出身不同、立場不同,他們活躍在各種媒體,免費發表各種言論,有何訴求?
在開發企業任職的,有義務爲自己的產品尋找市場,他的市場分析往往在客觀的一面之後,把自己的經營任務埋在裏面出售。
在中介機構任職的,多稱讚自己代理樓盤所在的區位,多推薦自己代理產品的種類。
找工作的,正在吸引公衆眼球讓自己成爲名人,爲了讓下一個“冤大頭”給自己開出更大數額的年薪。
有一位知名專家,曾把自己定位在“唱衰”,在各種場合發佈“明年房價跌一半”的言論,從2006年一直“唱”到2011年,甚至跟反駁他的專家“對賭”,但從這幾年總的走勢來看,房價翻了三倍。
終於,到了2012年初,他老人家覺得累了,不說話了,他曾“詛咒”的樓市卻在他閉嘴之後大規模降價。
聽專家意見買房,不如拋鋼鏰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