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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是故鄉圓
江門市星河路保障性住房工程,作爲2011年度的民生工程,其工程建設和配租配售過程受到各界廣泛關注。今年,該工程驗收竣工,相當部分困難家庭、困難羣衆將會拿到鑰匙,住上心儀的房屋,可喜可賀。其中體現了政府解民困、舒民憂的執政理念。但是,他們當中又有多少人知道,他們所住的小區有小車位,而真正困難的家庭又有多少有小車?
按照江門保障房申請條件:其中,廉租房的申請者需符合家庭人均月收入495元以下;經濟適用房的申請者則須符合家庭人均月收入825元以下。試問如此的家庭收入有誰能供養一臺小車?而按照一經適房申請家庭年收入825×3×12=2.97萬(三口之家一年算),當前的油價又居高不下,購車、養車,談何容易,養車成本一項,一年就會超萬元。相信很多困難家庭不會有此念頭。
其實,早在星河路保障房配租配售前,相關政府部門爲了避免出現開小轎車住保障房的不合理現象,制定《星河路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工作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增加了“對申請人車輛情況進行覈查”的規定。按照規定執行後,擁有小汽車的家庭申請保障房,將被視爲收入與支出不符,不能辦理相關手續。那麼,既然出臺上述規定爲何又在保障房小區配建小車位呢?
對於配建小車位,相關工作人員是這樣回覆的:地下車庫是跟人防工程聯合一起做的,一方面節省了成本;另一方面還可以收取租金補貼物業管理;第三,儘管目前申請保障房的市民經濟條件較差,但經適房在購買5年後經合法途徑可進入買賣市場,不排除新的買家會有小車,因此配建車庫(見《南方日報·江門觀察》2011年8月12日相關報道)。這樣的回覆有點牽強,難道現在配建的保障房經適房是爲了5年後上市交易?這樣的構想是否有本末倒置的味道?
現在星河路保障房配建的小車位數目,以及將來究竟是以出租還是以出售的方式面世,現在不得而知。衆所周知,保障性住房的住戶都是困難家庭申請者,他們大體收入不高。而配建的小車位面向社會出租或者出售的話,勢必會引來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小區,是否會給小區帶來安全隱患和管理難度?
近年來,爲促使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各級政府可謂想盡辦法。而其中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也是空前的,從中央到地方都抓得很緊,各省市每年都有配建任務。特別是去年房價調控的關鍵一年,保障房的配建任務更和地方主要負責人的政績掛鉤。但請理清思路,從實際情況出發,急羣衆之所急、想羣衆之所想。例如江門市廣大困難家庭所關心的並不是小車停在哪裏,而是與他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如小區周邊的學校、市場、公交站場等配套設施,能否以比較低廉的價格享受到優質的公共服務。
這些最底層羣衆的呼聲,並不過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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