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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廳昨天發佈《進一步規範房屋租賃市場穩定房屋租金工作的意見》,除了鼓勵盤活閒置房源進入房屋租賃市場以外,《意見》還要求各區縣積極引導各類閒置房用於出租,各單位的閒置房屋也可投資改造成低價青年公寓用於租賃經營。
□政策
鼓勵單位閒置房出租
據最新統計,一季度北京租賃市場價量齊漲,月均租金每平米達到50元。《意見》指出,本市將高度重視規範房屋租賃市場,穩定房屋租金,鼓勵和盤活閒置房源進入房屋租賃市場。
《意見》提出,要求各區縣政府應組織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積極引導轄區各類閒置房屋用於出租。同時,各單位對現有的閒置房屋,可以投資改造成低租金青年公寓等,並鼓勵社會投資機構參與投資和經營。
設國有機構集中租房
根據《意見》,本市還將探索房屋租賃經營新模式。鼓勵市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成立國有房屋租賃經營機構,接受房屋所有權人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人的委託,集中開展房屋租賃經營,並對受託租賃經營房屋進行日常維護等服務。
支持集體經濟組織組建或委託房屋租賃經營機構,籌集集體經濟組織富餘住房集中進行租賃經營管理,統一發布招租信息、進行房屋管理,代辦合同備案等手續。
存量地主建租賃住房
《意見》提出,本市中心城區存量居住建設用地應主要用於建設租賃型住房,在地鐵沿線、學校周邊等房屋租賃需求較集中的區域,可酌情鼓勵規劃建設租賃住房。並鼓勵產業園區按照園區用地規劃,利用居住用地集中建設租賃住房,面向園區就業人員出租。
同時,還將鼓勵社會單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鼓勵投資機構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持有、運營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築面積以40平方米小戶型爲主,滿足基本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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