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廣州日前發佈通告稱,今年全面開展農村集體土地登記;2012年底廣州需基本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到2012年底完成90%以上已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的登記發證工作。值得關注的是,通告明確了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的對象是依法擁有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的單位或個人,以及依法使用宅基地的農村村民。換言之,未經依法辦理用地報批和房屋報建的不予辦理登記。
宅基地建房未報批報建不發證
日前,廣州市政府發佈《關於開展廣州市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的通告》,標誌廣州市正式以土地總登記模式全面鋪開農村集體土地登記工作。
市房管局表示,通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依法確認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及其範圍,將土地權利記載於土地登記簿並頒發權利證書,有利於切實保護廣大農民羣衆的合法土地權益。開展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也是依法進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前提條件。
根據規定,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的申請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的申請期限至2013年12月;宅基地使用登記的申請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如未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則不能辦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與宅基地使用權。
逾期申請辦理要繳費
凡逾期申請辦理的,此後不再按照土地總登記辦理,依照《土地登記辦法》等規定辦理。原老八區範圍內已持有《農村墟鎮宅基地使用證》,逾期未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換髮《集體土地使用證的》,原證件超過有效期後自然失效。
據瞭解,本次土地登記申請人無需繳費。但逾期申請辦理的,相關費用由申請人自行承擔,大約是每平方公里1.4萬元。
正研究處理小產權房
據悉,此次登記工作,將利用第二次土地調查的有關成果,落實工作底圖、完善系統平臺,在2003年原集體土地登記基礎上,完成各區(縣級市)行政村一級權屬現狀數據內業覈查,編制權屬指界底圖。
據透露,房管局已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選定16個專業技術單位1192名地籍調查專業技術人員,並於今年5月7日全面進駐作業,作業範圍覆蓋全市所有行政村和村民小組集體。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總規劃師文靖表示,預計9月底前劃分清楚所有行政村邊界。對於有爭議的土地部分,則暫時擱置處理。本次農村集體土地登記並不受理小產權房的登記,本次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和宅基地使用權登記三類。“只對依法報批,報建得到許可的農村集體土地進行登記。”
她還透露,廣州市正在進一步研究出臺處理小產權房的辦法,待成熟時即會對外公佈。(記者趙燕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