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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租房熱點解答
誰能申請?
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7平方米
人均月收入低於1732元
具有本市城六區及長安區城鎮戶籍的家庭或人員申請公租房應同時具備這些條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我市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60%,即17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我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每月低於1732元。
非本市城六區及長安區城鎮戶籍的家庭或人員以及新就業職工申請公租房應同時具備這些條件:家庭在本市市區範圍內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我市城鎮人均住房面積的60%,即17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我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低於1732元;在本市連續工作或生活1年以上;申請人年滿18週歲。
怎樣配租?
多人申租一套房將搖號分配
(一)公佈房源。各區收儲機構公佈已簽訂收儲合同並移交的房屋信息。
(二)搖號分配。取得公租房租賃資格的人員(含單位)根據房屋信息,自行選擇擬租用房屋,並攜帶公租房資格審批表、申請人有效證件到區收儲機構報名登記。一套房屋有2位及以上申請人同時報名的,由區收儲機構採取抽籤方式確定配租資格。
(三)登記看房。取得公租房配租資格的人員(含單位)持有效證件到收儲房源所在區收儲機構實名登記看房,並限定只能看其申請的房屋。
(四)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對所看房屋及租金無異議的承租人,在規定時限內,到指定地點與房屋所在區收儲機構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過期取消配租資格。
如何交租?
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
取消承租資格
(一)承租人在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後當日內繳納租金,租金按收儲租金的80%計算。收儲房屋超過60平方米的,執行原收儲租金。如房屋原有傢俱、電器及其他設施設備的,應繳納設施保證金(租賃期滿後確認無損壞退還)。
(二)租金由承租人按季度方式支付,實行先繳費,後使用原則;如房屋內有傢俱電器的,設施保證金按一個月的租金金額收取。
(三)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繳納首期租金以後,承租人須在租金到期日的十日以前繳納下期租金。如承租人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且拒不繳納的,取消承租資格,清退住房。
記者趙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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