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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解決城市“夾心層”住房困難問題,充分利用社會房源,拓寬公租房籌集渠道,從昨日開始,西安市正式面向城六區收儲5000套社會閒置房及5000套城改安置房,並將以低於市場價20%的租金進行配租,城市中等收入偏下人羣、外來務工人員及新就業大學生等3類人羣可申租。
收儲房源一般不超出60平方米
據市房管局住房保障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西安市將收儲1萬套社會房源作爲公租房。其中,新城區800套、碑林區850套、蓮湖區800套、雁塔區850套、灞橋區850套、未央區850套、市城改辦5000套。
收儲的社會房源原則上要求應具有房屋使用權證或清晰有效產權證明,房屋質量安全;收儲的城中村安置房應具有市城改辦正式批准的城改方案。
收儲房源的單套建築面積原則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超出60平方米的面積,實行市場租金,不享受租金補貼。收儲房源的租金價格實行一房一價,按照每套住房的租金略低於市場評估價租金的標準確定。收儲期限一般爲8~10年。
20%租金差價由財政資金“埋單”
公租房出租價格實行一房一價,按照每套住房承租價格的80%確定,承租與出租之間的租金差由財政資金負擔。
各區、開發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全面掌握房源信息以及房源收儲、存續、退還等詳細信息,對公租房保障對象每年進行一次複覈,對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承租人,應及時清退。
各區先拿200萬元啓動資金補差價
根據相關規定,各區應成立收儲機構,並配備10~15名工作人員,負責房源收儲、資格審覈、出租、動態管理等工作。還應在交通便利的街區開設1~2個面向社會服務的公租房租賃站,用於收儲房源和出租公租房,將收儲受理、驗房、簽訂收儲及出租合同、支付及收取租金等業務集中,實行一廳式辦公。
經測算,各區完成2012年目標任務約需啓動資金200萬元,由各區財政資金墊付,用於支付租金差價。待中省補助資金取得後,首先衝抵啓動資金,其餘全部用於支付租金差價。記者趙輝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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