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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性需求集中釋放之時,保障性住房卻遭遇了尷尬的『寒冷』,申請條件與購買能力的不匹配,讓這項本為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保障的工程成為『鏡中花水中月』。大量閑置的已建成住宅和更多正在建設的政策性住房,考驗著政府的資金鏈,也焦灼著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之心。
對於低收入群體而言,保障房價格依然偏高,他們根本負擔不起,而有經濟能力的購房者又不具備購買資格,這讓保障房陷入了『有資格的買不起,買得起的沒資格』的二難境地。
筆者以為,既然『十二五』期間計劃將保障房的覆蓋范圍擴大至20%,那麼,保障房的申請條件也應適度擴大,形成與之匹配的申請規模與購買能力。這方面,上海已然走在前面。
上海計劃推出的保障房新政,其核心目標是將更多保障房快速消化,以回籠政府和承建保障房的國資企業的建設資金。推動四大保障房類型(廉租房、公租房、共有產權房和動遷安置房)相互轉換,讓更多保障房有進入銷售市場的可能。
去年上海新建及籌措保障性住房超過26萬套,但審核後有資格購買保障房的家庭總數只有數萬戶。除去廉租和公租房項目外,上海未來[最新消息價格戶型點評]將有超過20萬套可售型保障性住房面臨銷售難題,承擔投資任務的地方政府和相關國有企業都沈淀了巨額資金。
為盤活這些資產,降低准入門檻成為必須的選擇。4月中旬,上海市下發了一份通知,明確將進一步放寬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申請條件,擴大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受益面。
目前,我國不少地方對保障房申請者的住房、收入等有嚴格要求,『十二五』對保障房建設的規劃,大大改變了商品房一統天下的格局。然而,保障房建設計劃量的提昇,並沒有推動各地對保障房申請條件的更改。隨著商品房價近年來的走高,保障性住房的價格也被一路推高,很多房價已經超出原申請條件人的購買能力,於是形成了申請人無房可選,而已建成的住宅卻無人問津。
資金困難是大體量的保障房建設之初即被提出的,然而,從目前來看,資金的困難不僅出現在籌措環節,回流速度緩慢也很棘手。此情景之下,保障房申請條件的擴大應盡早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