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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開的國元(香港)2012年下半年香港證券市場投資策略會上,國家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今年房產稅政策將擴大試點,並集中在有限的若干個城市,但試點城市還沒有最終確定,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合。
此前《中國證券報》報道稱今年年內,房產稅擴大試點已是“板上釘釘”。《華夏時報》也報道稱房產稅最快將於今年晚些時候擴大試點,第二批試點城市包括北京和廣州。
如果要擴大房產稅的試點,首先自然要評估重慶和上海試點的效果和經驗。據悉,財政部會同國稅總局、住建部已經對重慶、上海兩地進行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效果展開評估,相關工作仍在進行當中。參與調研的人士也透露,第二批試點城市在徵收方案上參考“上海模式”的可能性較大。
自去年1月底開始,上海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徵收範圍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當地新購的住房;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稅基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暫定爲0.6%;對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當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爲0.4%。
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認爲,應該以“上海模式”爲主導,對“增量”徵稅,而不是家家戶戶都要繳納房產稅,“相比較而言,‘重慶模式’工作量太大,連小別墅都要徵稅,很多人心裏受不了,‘上海模式’執行難度就小一些。”
業內人士認爲,就上海和重慶房地產稅試點情況來看,房地產稅徵收的稅率較低且徵收範圍也並未將存量房納入,所以房產稅在兩地的徵收雖說有一定成效,但無論對樓市成交量還是房價,房產稅試點的影響都相當有限,從其創造的稅收收入來看,相對於重慶和上海兩地的財政收入,房產稅帶來的收入也少得可憐,影響較爲有限。
分析人士稱,接下來房產稅擴圍的試點如繼續擴大,很可能主要針對的也是新增購房需求,但有望涉及部分存量房,基本居住需求甚至是改善性居住需求也會得到足夠的保護。
此前,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就曾表示,我國房產稅改革試點的真正難點在於能否對存量而非增量房徵稅,這涉及到整個中國的稅收徵管機制。他表示,找到一種可對接存量住房且適用房產稅通行規則的“可持續”和“可複製”的徵管機制安排是房產稅改革試點中面臨的挑戰。記者楊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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