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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關“武漢保障房建設被指用舊公寓充數”的消息在社會上引發關注。而武漢房管部門對此辯稱,這種將舊公寓變身保障房的做法,是保障房建設的“模式創新”。事實真相到底如何?新華社記者進行了調查。
破舊樓房搖身變成“新建公租房”
據披露,湖北武漢東湖高新區茅店村一棟破舊四層樓房,被貼上名爲“茅店集團光谷產業園學生公寓”的公租房項目標牌,而這728套所謂的公租房正是武漢市2011年保障房建設計劃中的一個新建項目。
而就在2011年年底,武漢發佈消息稱已超額完成了全年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這個數字是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排名第一。
對此,不少輿論直指武漢保障房建設如此作假是明顯的欺上瞞下。
5月9日下午,記者來到武漢東湖高新區茅店村,在一個十分偏僻的小區裏找到兩棟名爲“茅店集團光谷產業園學生公寓”的樓房。該小區共有四幢房屋,二單元樓房牆面上掛着一塊新牌子,上面寫着:“武漢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項目類型:公共租賃住房;總套數:728套;建設單位:高新區茅店村村民委員會;責任單位: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二0一一年”等。
住在二單元的何元是附近哈威特工廠的職工。她說,公司在這裏租下了幾間房,統一安排公司職工住。她表示從來沒聽說這裏是公租房。
一樓進門處第一間屋子被出租做了小賣部。老闆張師傅稱,如果不是附近工廠職工,個人得找“關係”租這裏的房子。加上水電費,房租一個月700元左右。其他住戶也紛紛表示沒聽說過這是保障房。
住宅小區保安隊長舒幫武聽說小區裏被掛牌“保障房”,實地察看後才相信。他告訴記者,小區是2007年建成的,其中一、二棟都被附近工廠的職工租住了。“每天在小區看門,從來沒聽說過這裏有公租房。”
隨後趕到的茅店集團物業負責人孫偉稱,牌子是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掛的,茅店集團完全不知情。對於何時掛牌成了“保障房”,他也表示全然不知。“這是開發區對我們的照顧,看着我們是農村,給我們扶貧。”記者在追問是否被掛牌後有相應資金補貼,他說:“有沒有補貼都是集團的事,我不可能知道。”
房管局迴應:將存量住房納入公租房是武漢探索的“新模式”
記者聯繫武漢市房管局局長周玉珍。她表示,武漢市根據產業園區多的實際情況,在鼓勵園區企業自建公租房的基礎上,探索將企業、社會存量住房一併納入公租房管理方式,拓寬公租房籌集渠道。她說,茅店學生公寓項目作爲存量住房確實被納入2011年公租房目標項目,“這種公租房籌集模式是利用社會存量住房資源的一種嘗試和創新”。
至於爲何將“籌集”公租房公示爲“新建”項目,房管局的解釋是:相關項目的調整,沒有在網站公示信息上進行及時更新,引起了誤讀。對此,市房管局將予以更正。
周玉珍表示,下一步將按照“先納入管理,後規範運作”的原則,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明確准入門檻,規範租賃管理,落實財政補貼,切實讓符合條件者住上公租房。
謹防保障房建設“注水”造假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江國華認爲,在保障房建設上此等“注水”做法是陽奉陰違,是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爲。他說:“廢品可以再利用,但是銷售時需如實說明這不是新東西,如此纔是誠信交易。類似茅店村學生公寓的集體宿舍絕不符合公租房的條件,這是地方政府爲了完成指標,欺上瞞下的行爲。”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江國華說,地方政府應該具有戰略性眼光,而不能使公租房建設淪爲撈政績,套政策的工具。“一個蘿蔔一個坑”,建保障房的房款去了哪裏?社會低收入階層長期存在,公租房建設不是一個應急舉措,而是一個千秋大業。公租房理應比商品房建得更好,環境更優雅,給需要的人羣提供安全的港灣。公租房應該修建在交通、生活、教育方便的市中心,而不是窮鄉僻壤的地方。公租房政策是調節羣體矛盾的槓桿,用得好才能起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武漢理工大學土木工程與建築學院教授龍炳煌說:“解決保障房的亂象問題,誠信最重要。只要實用性質相近,很多舊的房屋是可以再利用的。但是房屋手續需符合相關規定,通過嚴格的程序確保房屋質量安全。”
龍斌煌說,國家對於保障房建設的力度相當大,但地方落實起來總會有出入。希望地方政府實事求是,不要爲了完成指標而造假。就算不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也可說明原因,分時間段來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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