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月7日,江蘇揚州發佈通知,對個人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獎金額度爲購房合同價款的4%。-6%。。此通知將從今年7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暫定一年。凡是申請獎勵的成品住房,必須爲個人在本通知執行期間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新購買的、且在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中載明爲成品住房的商品住房。(5月8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
“獎勵”手段給調控裹了層紗
揚州的購房獎勵新政,或多或少都有點“救市”的跡象,儘管揚州沒有將政策導向直接偏於投資性購房上面,但也有悖中央樓市調控新政。全國各地對於樓市調控的各種版本的“鬆綁”,揚州算不了第一個,比如此前上海居住證滿三年可購買二套房政策、蕪湖免契稅補貼買房新政等。然而,這樣地方政府樓市的“微調”也都在中央樓市調控不鬆手的前提下被叫停了。
地方政府之所以想方設法給樓市“鬆綁”,主要是由於當前中央持續有力的調控樓市政策的不斷打壓致使樓市交易量持續低迷,從而直接傳導影響着地方土地財政的實際收入。如果說在目前樓市艱難關鍵的博弈期中鬆了綁,很可能使前期一系列的調控政策功虧一簣。從中央樓市調控的決心來看,房價如果尚未回到居民可承受的合理價位的話,任何地方政府樓市的微調小動作都有可能被叫停。
補貼資金該從何而來?
還有一點,揚州對購房獎勵的資金從何而來?如果說拿納稅人的錢去補貼那些購房者,表面上是讓購房者獲得了實惠,實則最後的受益者是補貼了那些房地產開發商,使房產商有了更多充足的流動性,從而避免了因資金鍊斷裂的問題下企業倒閉破產的危險性。
擠破樓市過度的泡沫,或許對各地經濟發展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但早擠破總比晚擠破強,只有真正將樓市過高的虛擬泡沫徹底擠破、釋放出去,才能讓樓市真正回到合理真實的價位上來,才能讓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跑贏房價的增速。(譚相彬山東自由撰稿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