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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政策
並不瞭解醫保規定
一直沒有提出申請
醫療方面,2008年廣州市政府頒佈了《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個人應繳納的居民醫療保險費由政府設立的社會醫療救助金資助繳納。2009年,廣州市頒佈了《廣州市困難羣衆醫療救助試行辦法》,規定救助對象參加醫保後,可以享受醫保相關的住院、門診特定項目以及門診指定慢性病待遇,同時還可享受住院起付標準部分減免,自付部分費用由醫療救助金支付80%,同時還可享受醫療救助指定普通門診待遇。每一醫療救助年度可享受醫療救助金限額累計爲15000元。
但對於這一政策樑女士並不瞭解,她一直沒有申請,以至於爲了治病賣了解困房。2012年1月31日,在花地街道辦工作人員介紹下,樑女士才填寫了一份《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申報表》,目前已遞交給有關部門審批。
求助屢碰“釘子”
常規程序無法逾越
多個部門愛莫能助
據樑女士稱,她1993年曾買過解困房,但爲了治病保命不得不把房子賣掉。如今住房成了樑女士最大的負擔,如果繼續租房,房租佔了低保的一半多,剩下的錢根本無法維持生活。申請廉租房是樑女士最大的心願,但居委和街道工作人員給她潑了盆冷水: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含購買解困房)的不能再申請廉租房。2月13日,樑女士抱着一線希望,堅持遞交了廉租房申請表,不過幾天后還是接到了被否決的電話,讓她把申請表取回。
記者瞭解到,在這兩年的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接訪、市國土房管局領導接訪時,也有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的市民遇到困難後再次申請廉租房的情況,相關領導表示特殊情況可以特殊對待。“我們也算是特殊情況,能不能特殊對待?”2月17日,記者陪樑女士走訪了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荔灣區分局以及市住房保障辦。
在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荔灣區分局,一名工作人員聽樑女士講述了自己的情況和來意後表示,如果享受過房改房政策就不符合申請條件,不能申請廉租房。“我們也不是故意爲難你,區局只是按政策來執行……條件特殊,我知道,但是我們區局不講特殊例外處理,因爲最終審覈權在市局,就算我們將那個表格送到市局,市局不批也是不行的,所以能不能給她特批,你去諮詢一下市住保辦。”
隨後記者與樑女士又來到市住房保障辦。在得知樑女士曾經購買過解困房,又爲了治病賣掉後,工作人員表示:“也有羣衆反映過類似的情況,他們也比你好不到哪裏去,我現在不是說你不困難,我們已經注意到這種情況了,你不是第一個人來這反映。”該工作人員稱,市住房保障辦已經留意到了問題的存在,正在研究能否調整政策。“享受過政府的優惠政策,但是因爲生病或其他變故賣了房子的,還能不能再享受優惠政策,我們也在研究,但是目前還沒出臺相關的政策,看今年下半年能不能出臺。現在,我們只能按現有的政策回答你,買過解困房就不能再享受廉租房。”
“荔灣區房管局手上也有空房、公房,你有這種情況也可以跟街道和區裏面反映,看看能不能解決。”最後,工作人員把問題又推給了荔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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