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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報報道了廣州人樑女士身患癲癇找不到工作,又因多年前購買過解困房,現在難以申請廉租房,帶着6歲的養女艱難度日的困境後。不少讀者都很驚訝:“廣州戶籍的人也會如此貧困?”那麼,是什麼導致樑女士一再陷入困境?她又該如何解困?記者發現,樑女士的貧困有她自身的原因,也有政策上的問題。在申請廉租房方面,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的工作人員透露,目前像樑女士這樣的情況也並非個案,這樣的特殊情況能否再申請廉租房,該部門也正在研究。
-貧困探因
“三不”錯過脫困
不在轄區
租住外面街道不知
無法幫助謀求出路
樑女士的戶籍所在地是荔灣區花地街,但爲了租住便宜的房子,她幾年來都住在天河區和黃埔區的交界地帶,沒有得到過花地街及戶籍所屬居委的幫扶。對此花地街道辦事處主任劉創裕解釋說,由於樑女士近年不在戶籍所在地居住,街道工作人員並不瞭解樑女士的境況。“其實居委是常常上門瞭解轄區內居民的生活狀況的,但她一直不住在這邊,這種情況也很少見。直到她來申請低保,我們才得知她的難處。”
劉創裕表示,如果儘早瞭解到樑女士的情況,街道肯定會一早幫她申請低保及醫保,街道也有免費的技能培訓課,幫助貧困人羣及殘障人士謀求出路。
不好意思
以前只想靠己掙錢
申請低保怕人恥笑
記者瞭解到,廣州市從1995年開始實施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7年推向農村,1999年對低保邊緣人羣實施低收入困難家庭認證制度。2010年底建立了廣州市低保標準科學調整機制,並建立了物價上漲與臨時價格補貼聯動機制。2011年廣州市全面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城鎮最高標準提高到480元。
不過樑女士直到2011年12月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今年2月初拿到低保證。樑女士說,以前覺得自己有能力靠工作掙錢,沒有想過申請低保;後來找不到工作,生活困難,但覺得申請低保會讓人恥笑,所以沒有申請;直到最近實在過不下去了,她纔去街道申請了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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