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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看上南洲花苑[ 最新消息價格戶型點評]不到7000元/平方米的“筍價”而想參加拍賣的黃先生,在交保證金的時候卻被告知他不能參與該次拍賣。細問之下黃先生纔得知,原來他名下已經有三套物業,所以被限購,無法參與舉牌競投。黃先生納悶了,限購令不是針對一手樓嗎,為何對在拍賣場購買物業的買家也有限制作用?
廣東衡益拍賣行、廣東國商聯拍賣行等拍賣師告訴記者,國家調控樓市的限購令在廣州執行比較嚴格,所以在拍賣場一樣生效。不過其中也有細分,對於法院委托拍賣的物業便不在限購之列,而對於個人或企業委托拍賣的住宅,則一律限購。
法院查封物業不在限購之列
目前拍賣行內的房地產標的主要有三個來源,分別是法院、公司和個人。對於拍賣場中的限購令,法院查封並委托拍賣的物業便有權豁免,不在限購之列。
廣東國商聯拍賣行的拍賣師介紹,法院拍賣查封物業後,會在媒體中刊登拍賣公告,並會委托拍賣行進行拍賣,市民都可以參加競拍。不管這個市民本身擁有多少套住房,只要他在拍賣會上競拍成功,法院都會出具《裁定書》、《認定書》或《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憑該文件和拍賣成交書,買家便可以到房管局辦理相關物業的過戶手續。
商用物業也不在限購之列
每年年底,拍賣場都會相對比較熱鬧,不過今年這個階段,多位拍賣師卻向記者訴苦:“住宅標的難成交,買家少了很多。”究其原因,一是因為標的的價格並“不太筍”,二是因為限購令影響,讓不少買家喪失了舉牌資格。但是另外一方面,據反映,拍賣場中商用物業的成交卻比較活躍。原來,除了法院委托拍賣的標的不在限購之列,商用物業標的照樣也不用被限購,不管買家們有多少套物業,也不管商用標的是法院還是個人、公司委托的,買家們都可以隨意競投商用物業標的。
不過,對於個人或公司委托的住宅標的,則屬於限購范圍。即是說,如果上述南洲花苑的標的是業主林女士委托拍賣行拍賣的,那麼已經有三套物業的黃先生就不能參加該標的的競投,因為黃先生已被限購。即便是黃先生在拍賣行投得了該物業,房管局也不會允許其過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