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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福州1月2日電(記者來建強)過去一年來,保障房建設受到社會各界空前關注,各地如何把好保障房建設質量關?施工進展如何?公平的分配制度是否跟進完善?針對這些問題,業內人士及專家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保障房“又好又快”建設仍需加油。
嚴把質量關消除質量和安全隱患問題
目前,各地對在建保障房工程實行了質量終身負責制,建立了包括部門監督、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的多層次監督體系;對保障房竣工驗收制定了嚴格規定,出臺了分戶驗收的可操作性細則,力求當前正在大規模建設的保障房質量總體可控。
福建省就明確規定,分戶驗收後,還要進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監督驗收過程中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當即責令改正,並重新組織驗收。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纔能正式交付業主使用。
為了督促施工單位建好保障性住房,陝西、上海、福建等省市陸續推出了保障房質量的通報和處理制度。目前,各地的保障房工程質量和安全總體處於可控狀態,但仍有一小部分的保障房項目因各種原因被發現存有質量隱患問題,亟待引起重視。
部分省市的建設工程質監部門向記者反映,由於許多保障房建設工地遠離市中心,布局分散,建築工程質監壓力很大。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監管人力物力有限,一些有質量問題的建材渾水摸魚進入保障房工地,一是很難發現,二是發現時也已滯後,耽誤工程進度,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提高了建造成本。需要加強全過程的質量監管。”
業內人士及專家建議,各地針對保障房建設中遇到新的質量和安全隱患問題,通過加大施工管理、加強保障房信息化建設等綜合措施和手段,繼續完善監管,牢築保障房質量的“生命線”。
“當前,影響保障房質量的突出問題之一是低價中標現象。”福州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王阿忠告訴記者,低成本限定讓一些施工單位難贏利,就可能會降低產品質量。因此,政府在保障房項目招標過程中,需要在價格上控制好度的問題。
迫在眉睫的是建立住房金融政策體系
2011年,福建、重慶、河北等部分省市采取了保障建設用地、多方籌集資金和嚴格督促開工等得力措施,確保了保障房的建設進度。但也有一些地方的一小部分保障房項目,建設進度比較緩慢。
接受記者采訪中,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黃石松認為,過去各地的保障房項目不能按期開工,其中不乏規劃、設計、土地拆遷等綜合原因,但如今主要是缺錢導致的。據測算,每建設1000萬套保障房需投資約1.4萬億元,其中有近4000億元的資金缺口需地方靠市場融資解決,壓力相當大。
“這表明,當前加快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住房金融政策體系已迫在眉睫。”黃石松說,在中央層面宜加強政策統籌力度。對保障房項目的融資規模單獨設立統計科目,不與商業房地產開發、商品住宅開發項目混同,宜實施“定向保障”的政策,分類制定監管考核指標。
其次,加快對住房公積金制度進行全面改革。限制公積金用於商品房的建設和消費支持,使可用於住房保障的公積金數額大幅增加,對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實行更低利率、周期更長的制度。這樣做,既可以提高保障房消費群體的支付能力,同時也使他們盡量少受宏觀經濟波動和貨幣政策調整的衝擊;擴大公積金提取和使用范圍,允許廉租房、 公租房家庭用公積金交納租金,以減少公積金的積淀等。
再有,改進保障房土地供應機制,降低建設成本,引導社會資金廣泛參與。在土地供應方面,應研究出臺允許在集體土地上建設公共租賃房的相關政策。比如,北京市和廣東省都在部分項目進行了試點,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用自有國有土地建設公共租賃房,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共租賃房。
“由於土地前期補償款佔項目總投資的50%左右,綜合建設成本可降低三成以上,基本可以實現在15年左右收回建設投資。”他測算後說,這樣既為一部分追求長期、穩定、低風險的大額社會資金提供了可供選擇的投資渠道,也解決了公共租賃房的融資難題。
亟待完善保障房准入退出管理辦法
業內人士及專家認為,近期各地嚴查保障房分配問題,並曝光了不少違規亂象,一方面說明嚴查違規見到了效果,另一個也說明保障房分配在至關重要的准入、公示、退出等環節把關依然存在漏洞,“目前,距離建立保障房的科學分配制度還有差距”。
“保障房建不易,分更難。”一些地方負責保障房分配的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雖然在分配時設置了五道程序、四道把關、三榜公示,但還是有人渾水摸魚,其中不乏一些富裕家庭,“現在,不少夫妻之間都互不知道對方收入,更何況審核人員”。
一些地方在分配保障房給困難人群時,依據的是民政部門提供的低保戶名單,但是面對住房“夾心層”時,對其收入的甄別可就犯難了。
2011年,一些地方在新建保障房分配問題上引發爭議,原因是申請人的信息公示透明度不夠。
保障房騰退也讓管理部門犯難。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處長柳文定介紹說,申請者何時有私車開了、收入是否變化了等等,這些情況很難及時發現。“一旦發現承租人條件超標或違反規定,一般只能讓街道社區工作人員上門告知,耐心做思想工作勸其騰退,目前還難以對承租人進行強制處罰。”
業內人士及專家提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完善法律法規加大對虛假申報、騙購騙租、轉租轉售等行為的懲罰力度,是有力提昇保障房分配管理水平的基礎性工作。
針對保障房申請人資格審核環節容易出現的漏洞,2011年11月,河北省出臺了《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辦法》,要求住房保障、民政、公安等14個部門嚴格協查申請人家庭結構、住房、收入和財產狀況。
“省裡出臺該辦法前,工作人員為審核申請人財產狀況,曾向有關部門發函調查存款和股票情況,但這些部門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拒絕配合。”石家莊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確保該辦法的有效執行,可能還需從國家層面再出臺規定,讓地方政府能夠順利協調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受訪專家建議,當前宜積極推動建立住房保障、房地產、民政、公安、稅務、銀行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居民經濟狀況核查系統,直接查看申請家庭的存款賬戶、股市賬戶、納稅記錄、房產登記、公積金繳納等情況,從而了解申請家庭的實際經濟狀況,提供申請保障性住房所必需的核查報告。同時,抓緊制定國家層面的住房保障法律,確保“十二五”期間3600萬套保障房實現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