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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杜宇)1000萬套保障房何時能竣工入住?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的收益如何分成?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公租房,是否意味著小產權房合法?政府回購商品房作為保障房是為了托市嗎?
針對這些社會關注的新熱點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負責人30日接受訪談,一一作答。
1000萬套保障房何時能竣工入住?
問:2011年中央決定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何時能竣工入住?
住房保障司副司長張學勤:今年1000萬套已經全部開工,一般來說建設周期是兩到三年。建成大概要到明後年。今年竣工的房子相當一部分是去年和前年開工的,但是今年也有一部分新開工的房子會有竣工,比如墾區的棚戶區改造,比如有的是平房或者二層樓,施工周期比較短。還有就是小城市或者縣裡,建設多層樓,有可能會竣工。
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的收益如何分成?
問: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經濟適用住房5年後可以上市交易,請問對此有何具體規定,上市交易的收益分成如何?
住房保障司司長馮俊:這件事情要分兩個階段來說:一是2007年以前的經濟適用房,一是2007年以後的經濟適用房。2007年以前的經濟適用房供應的對象是城鎮中低收入家庭。2007年以後經濟適用房供應的對象是城鎮低收入家庭,所以經濟適用房政策有一定的調整。2007年以前的經濟適用房,5年內不讓上市,5年後上市後要補金土地收益。2007年以後的經濟適用房有一個比例分成的規定。
對具體的上市交易,中央沒有作出具體的規定,只是說要把上市交易的增值收益有一個調節機制,但是沒有說怎麼調節。各個地方規定的不一樣,經濟適用房目標是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目的不是給你獲得勞動以外的一筆收入。如果上市真需要交易的話,這說明兩個問題:一是你擁有其他住房,否則你怎麼上市交易,你住哪兒去了?
二是你上市交易以後會使你的收入發生變化。所以建立合理完善的收益機制也是經濟適用房能不能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面。如果這件事情不是有很大的利益可圖的話,佔的人就會越來越少了。正是因為這樣一個機制建立,在保障性住房當中,纔能把那些不該有或者不能有的人排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