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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降價的糾結
利蒙是月薪3000元左右、月公積金600多元的工薪族代表。在經濟實力和貸款能力都不足的條件下,爲解決婚房問題,在父母的支持下,於今年9月將人民公園附近的唯一一套自住房產出售了,成交價格是175萬元。同時父母用售房的錢爲他支付了5成的首付購買了河東區的一套單價15000元的70平方米新房。他和買家商量在12月搬家。買家答應支付5萬元的定金,並先行支付60萬元的房款幫他做購新房的首付。但由於市場成交逐漸冷清,周邊房源開始了降價,買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雖然9月份時我們雙方協議簽訂的175萬元總房款,但是11月底時買方找到我們說,這三個月來,全市的房子都有或多或少的降價,而且新的房源也很多。他的意思是175萬元買的這套房子現在來看價格高了,並聲稱附近的一套類似戶型的房子165萬元就成交了,要求我們也降低10萬元,否則寧肯不要那5萬元定金了。當買方提出這個要求的時候,我們就比較緊張,因爲買方先支付的50萬元房款我已經在購房時作爲首付支出了,而且如果買方執意放棄定金,解除購房合同,也是在法律上允許的,但我們卻拿不出錢來退還他的房款。還好,經過和買方的多次協商以後,我們在總房款上主動降低了6萬元,買方也接受了,這是因爲市場的低迷給作爲賣方的我們帶來的第一次打擊,看來5萬元的定金也組織不了因行情的波動所帶來交易的穩定,這是我們當時交易時所始料不及的。”
另一份痛苦則來自利蒙所購買的新房,同樣是因爲受到政策調控的影響,現在這個樓盤在年末正在進行大力促銷,從9月份購房時15000元的單價降到了優惠後13000元的單價,如果是現在購房的話,同樣70平方米的房子就足足節省了14萬元。利蒙自嘲着跟父母說,咱家的房子裏外裏虧了20萬元,這件事沒辦好。而父母卻幫他開脫說,幸好藉着當時的機會把房子成功賣掉了,不然現在恐怕165萬元也不好賣,至於買的新房是在可承受範圍內,不能算是上當受騙,只是碰巧趕上了樓市在今年較大的波動,無論怎樣最終這一買一賣處理妥當了就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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