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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最近,有政協委員建議將部分公租房劃爲公務員廉政公寓。這引起了廣泛關注。香港資深媒體人何亮亮做出瞭如下評論:
何亮亮:北京政協委員提出公租房可以給一些權力機關使用,這樣可以起到以房養廉的作用,這個雖然不是一個很新的建議,但是最近媒體又在談論這個話題,人們都在思考各種各樣養廉的方法,高薪養廉也是一種提議,現在又提出了一個以房養廉。
但是我覺得以房養廉應該是不可取的,因爲以房養廉所用的房源是公租房,那麼經濟適用房主要還是提供給收入比較低,既沒有辦法買商品房也沒有辦法去住那些私人的出租的商品房的,公租房他的對象應該一視同仁的,他不可能單獨比方說拿出一部分來分給政府的公務員,我們說的公務員當然是收入比較低的公務員,因爲這樣做的話就會形成一個與民爭利的問題。
當然也有這樣的問題,就是公務員特別是年輕的公務員剛剛參加工作的收入也確實不是很高,也有一個住房困難的問題,我覺得在這種情況下,各地的政府是不是有可能專門爲公務員,專門建設一種面向公務員的房子,這種房子可能帶有福利的性質,但是它不能夠買賣,它只是給那些現在沒有條件去買或者租商品房的年輕的收入低的公務員的,當然就需要一個相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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