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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2月01日訊近日,拿到上虞市消保委的調解書時,來自餘姚市的魏先生終於長吁了一口氣。根據調解書意見,由房地產公司負責房屋滲漏的維修並承擔相關費用,同時,魏先生獲得了5.5萬元的補償款。“雙方能夠心平氣和地坐下來溝通,是房屋滲漏事件妥善解決的關鍵。”前天下午,負責調解的上虞市消保委的譚文虎說。
上虞城區優美的環境讓許多餘姚市等周邊縣(市)的消費者怦然心動。這不,餘姚的魏先生在去年12月28日與紹興全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協議,花186萬元買下了一套精裝修樣板房。
入住新房給魏先生一家帶來了歡樂。然而,好景不長。春節後,魏先生從老家回到上虞,發現新房的被子已發黴,一些家電也壞了。而罪魁禍首竟是房屋滲漏。
“一到下雨天,樓房前後陽臺、地下室都會漏水,客廳、餐廳外牆出現滲漏,室內的平頂、地板、牆體、電路等裝修都遭殃了。”看着滿屋子被雨水浸泡過的傢俱,魏先生真是苦不堪言,“這樣的房子,我們今後怎麼住下去?”於是,魏先生開始向該房產商交涉,要求賠償裝修損失近13萬元,並負責房屋外部維修。然而,房地產商雖承認房屋滲漏事實,但表示“只維修不賠償”。
在魏先生的要求下,上虞市質監部門介入調查,並很快出具了結論,確定房屋滲漏事實,要求房地產商儘快予以修復。
是什麼導致精裝修樣板房出現大面積滲漏?上虞市消保委調查後認爲,陽臺上有隻地漏,應該用大地漏,但實際用的是和室內一樣的小地漏。像陽臺這樣的環境,小地漏一遇惡劣天氣,出現堵塞,造成水沿着牆體滲漏。加上魏先生是外地人,只是偶爾入住,地漏堵塞並沒有及時發現。
“根據雙方陳述,我覺得這一滲漏糾紛的焦點在於賠償價格到底該是多少。”譚文虎告訴記者,消費者索賠近13萬元,但房地產商只答應賠償2萬元。
經過幾輪協調,價格差距在慢慢縮小。魏先生和房產商代表李先生都相當有誠意,最終達成協議:由房產商負責房屋滲漏維修並承擔費用,同時補償消費者5.5萬元。
來源:紹興網-天天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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