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推廣業主大會,好在哪裏?
要解決物業管理中存在的難題,應該說,健全業主大會制度是一個突破口。在北京,近日《關於推進住宅區業主大會建設的意見》的公佈,則爲“業主時代”又注入了一股強大的推動力。北京市將堅持以組建業主大會作爲化解矛盾糾紛的突破口,併力爭在“十二五”時期末,逐步實現全市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區業主大會的全覆蓋。
小區的物業管理權,是業主的共同管理權。“業主的共同管理權要想真正實現,有兩個前提條件必須先解決,第一,必須有業主大會這一法定主體,通過業主形成有效的共同決定來實現管理權利。第二,共同管理權要想落地,業主大會應該有自己的賬戶,這樣,業主就知道自己的錢交到了哪裏,就能共同討論決定如何使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張農科說。
爲推動業主大會的組建,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成立了業主大會輔導中心,組建起物業、法律、社會學等方面的專家團,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爲業主大會的組建和規範運作提供專業指導。物業管理有關專家表示,輔導中心的成立將爲市民普及專業知識,比如提醒小區業主提前準備哪些材料、到哪裏去找範本,成立籌備組時如何到街道或者社區申請備案,遇到糾紛時應該如何處理,如何理性維護自身權益等。輔導中心還將爲業主大會籌備組和已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提供培訓,開設不同內容的、更有針對性的課程。
另外,北京已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今後將由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而不再是每個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管理相關專家表示,由於物業公司提供的是對全體業主的服務,對於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無論新舊都應該是由業主大會與物業企業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由業主大會來向物業公司購買服務,而不再是目前的每個業主與物業公司單獨簽訂合同,這樣,有利於從根本上解決業主欠繳物業費、物業管理公司服務不到位等一系列問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