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借景拍婚照收費200元798藝術區[ 最新消息價格戶型點評]『新規』遭質疑律師認為——
非法『場地費』新人可拒交
●新聞點擊
在798藝術區內拍攝婚紗攝影、寫真攝影等,需辦理相關手續,並交納費用。該公告貼出後,引起百姓關注。
798藝術區相關工作人員稱,此前經常有租戶投訴,稱不少人在藝術區拍婚紗照,拍攝者借用區內設施或租戶的店鋪等作為背景,且拍攝機構的車輛佔道,一些拍攝者還遺棄大量垃圾,影響藝術區環境,以及租戶的正常經營,也造成區內交通擁堵。
為此,園區規定,婚紗影樓、工作室等機構在798拍攝婚紗照、寫真等,需在拍攝當日填寫申請及備案表格,辦理相關手續。收費標准為一天一次200元,押金為500元。而且,拍攝場地如涉及園區租戶,還要取得租戶許可。
有市民表示,站在園區的立場考慮收費可以理解,但作為游客難以接受。更有攝影愛好者呼吁『外景攝影抵制798』。
法律看點
1.園區等公眾場所,是否有權收取『場地費』?
2.前來拍照的新人,能否拒交除正常門票外的費用?
律師解讀
未經物價局核准收『場地費』違法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趙恆律師認為,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對公園、藝術園區等地拍攝婚紗照收『場地費』尚未作出具體規定。但相關收費必須事先經過園區管理部門的批准,否則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同時,根據《北京市公園管理工作規范》和《公園景點明碼標價試行規定》,公園收費應采用價目表、標價牌的方式明碼標價。價目表、標價牌應由區縣物價局核准,並報市物價局備案。
因此,園區收取的『場地費』還應經物價部門批准,並有相應的價目表。擅自收費,屬於違法行為。如游客發現園區或公園有違法收費行為,可向相關部門舉報。
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經營者在標價之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應由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如無特殊約定損壞設施游客賠
北京市中關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青山律師稱,園區收取的『場地費』應如實入賬,一般用於公園的維護,也可以用於經管理部門批准的其他用途。
如果雙方在交費時沒有特殊約定,那麼影樓或新人在拍攝中損壞了園區設施或影響了租戶經營,園區管理者或租戶可以要求損害者停止侵害,並對其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而已交的『場地費』不能作為免責理由。
不過,由於園區收取了『場地費』,所以應比平時盡到更大的注意義務。因此,針對發生損害的具體情況,可適當減輕損害者的賠償責任。
遭遇額外收費
新人有權拒交
李青山律師表示,如果園區沒有相關的價目表、標價牌,前來拍照新人可以拒絕交納『場地費』等正規收費以外的費用。
如被迫交錢,新人應保存好交費憑證及入園門票。事後,可據此向價格管理部門舉報,或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
我國價格法規定,經營者因價格違法行為致使消費者多付價款的,應退還多付部分;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相關鏈接
曾被曝出收『場地費』的古建和公園
太廟的『場地費』 500元
長城的『場地費』 300元
朝陽公園的『場地費』 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