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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小區六年多,公共維修基金也如數交了,但至今還沒有拿到房屋產權證。昨日,保定市朝陽花園小區業主徐女士訴說了該小區房產證“難產”給業主們帶來的不便。
2005年5月,徐女士購買了保定市朝陽花園小區6號樓一套商品房,並於當年6月向該小區的開發商春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交納了5150.8元公共維修基金。當時開發商承諾,將很快辦理房屋產權證。然而6年過去了,至今她的房屋產權證還沒有拿到。徐女士說,不僅是她家,朝陽花園小區的業主都沒有拿到房產證。他們曾多次找到開發商進行交涉,但都沒有結果。在小區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明確註明“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360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然而,保定市房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處工作人員查詢後證實,朝陽花園小區除了西區15號樓有備案外,其他樓房都沒有查到相應備案。沒有備案,就根本無法辦理房產證,此外,朝陽花園小區至今還沒有上交房屋公共維修基金。
對此,春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位負責人稱,因部分樓房入住率連60%都沒有達到,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的資料遲遲沒有交齊,所以朝陽花園小區產權證至今沒有辦理下來。
“沒有房產證就無法辦理戶籍落戶,這給業主們造成了很多不便。”小區業主說,比如孩子打預防針、入學、開準生證等問題,都讓業主們感到棘手。另外,因爲沒有房產證,房子不能做抵押,想出售也無人願買。(記者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