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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彥剛實習生田力)10月29日記者獲悉,28日省教育廳正式公布《陝西省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辦法(試行)》(下簡稱『辦法』)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以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後難以在流入地參加中考(多數要求回戶籍所在地考試),作為父母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對此深感頭痛和不便的問題,明年起有望在我省得到徹底解決。
在流入地連續就讀滿一年的初三應屆畢業生可在當地中考
《辦法》中明確:本辦法適用於陝西省境內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完成義務後,需要在流入地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的人員。其他外來流動人口及其子女不屬於此辦法適用范圍。辦法明確:對在陝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已在流入地就讀學校注冊學籍的初三應屆畢業生,允許在流入地就讀學校報名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對雖沒有取得流入地就讀學校學籍,但已在流入地學校連續就讀滿一年的初三應屆畢業生,由法定監護人向流入地就讀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視同取得流入地就讀學校學籍,也允許在流入地就讀學校報名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平等享有與流入地學生同等權利和義務。
在流入地參加中考需要戶籍地義務教育流出證書
《辦法》規定,按學生本人意願,要求在流入地申請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的,須在陝西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規定報名日期前20個工作日內,由法定監護人持外來務工人員及其子女戶籍、身份證明和戶籍所在地政府出具的義務教育流出證書在流入地就讀學校統一報名,由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審核批准結果須在就讀學校向社會公示5日。流入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審核過程中,可根據當地實際,明確公布審核條件,要求申請人提供外來務工人員在流入地實際務工、就業和居住情況的補充證明材料。
按學生本人意願,要求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名,與本地學生一視同仁。
非陝戶籍考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參加考試
《辦法》規定,對非陝西省戶籍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陝西完成義務教育後,原則上應回戶籍所在地參加昇學考試。對學生本人及監護人要求在陝西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的要嚴格審核。經審定,符合條件並通過陝西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被陝西省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學生,一律按跨省借讀對待,不注冊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籍(我省現行高考政策明確,在我省參加高考的考生,學籍和戶籍必須在陝均滿三年,考生回戶籍所在地報考)。
在流入地參加中考與本地學生一視同仁
《辦法》還進一步明確,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放寬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政策,簡化、規范報名、考試、入學等審批手續。采取積極措施,將外來人口子女進入公辦中小學就讀的規定寫入相關招生文件,並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辦法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具體報名、考試、招生、錄取等各個工作環節的程序和規范,並向社會公布),在招生、考試、昇學、收費、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中,對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最大限度地放寬條件、簡化手續,確保他們同本地學生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