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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今天(26日),記者走訪了安徽合肥多家樓盤,樓盤銷售人員表示這項法規內容更加細緻。目的是多部門層層監管,共同規範開發商的售樓行爲。
銷售人員:如果合同價格和建委的價格不符合情況下,合同是打不出來的,而且簽約是沒有效的。
今後,開發商賣房需要承諾的內容還包括:不會以擡高銷售價格或者虛構已成交信息等方式,拒絕購房者購買可供銷售的商品房等,市民認爲這一措施能有效規範開發商的售樓行爲。
市民:我覺得挺好,就是防止開發商在裏面動手腳嘛。
合肥市房產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開發商得先簽“承諾書”,主要是爲了防範開發商隨意定價。
房產局:一次性公佈全部房源,這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房地產價格頻繁變動。(記者溫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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