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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能否提取公積金
市民劉立新近日向記者諮詢,1998年到2007年,他一直在一家單位上班,單位爲他交納了五險一金。2007年,因個人原因,他主動提出辭職,此後就一直沒再和任何單位簽訂過勞動合同。他想知道他原先交納的住房公積金是否可以提取。
記者就劉先生的問題諮詢了臨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兩年以上未再就業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具體提取辦法是,劉先生可以持失業證,如果沒有失業證,可以到原工作單位要求開一份離職證明,然後拿着失業證或離職證明到臨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沂蒙路171號)領取一張申請表,填好後到原工作單位蓋章,然後由本人帶着身份證和活期存摺到臨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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