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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年底前,我市將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昨日,市政府出臺《關於加快推進全市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凡是到明年年底未按時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的,農轉用、土地徵收審批暫停,農村土地整治項目不予立項。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要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全面調查,採取“一次查清、分類處理”的辦法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處理宅基地歷史遺留問題時,對滿足宅基地使用條件、且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村建設規劃的,各縣(市)區政府可按照土地總登記的要求,按照使用標準確認宅基地使用權。超出標準的部分,確認給土地所有權人,只登記、不頒發土地證書。對於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時已經形成的集體建設用地,無法提供有效的批准手續、但符合規劃的,經本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各縣(市)區政府可按照土地總登記的要求,根據地籍調查成果確認土地使用權。
對土地利用現狀調查之後形成的集體建設用地,各縣(市)區政府應依法依規補辦用地手續,嚴禁通過土地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記者張喬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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