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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婚後父母買的房,另一方無權分割”、“公婆買房,兒媳沒份!”…… 8月12日,最高法院公佈並實施了《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釋,細化規定了婚前按揭買房以及父母爲子女購房如何分割等婚姻糾紛的判決依據。該解釋一出立刻引來合肥很多市民的圍觀和議論,婚姻法內容的變化正在潛移默化地轉變人們的婚姻價值觀、女性擇偶觀、生育觀等。
AA制給男方減壓
按照傳統習慣,結婚時男方要做好很多準備,比如買房買車等等。這種傳統讓許多城市父母不堪重負,兒女們一個不如意鬧離婚,老兩口攢了多年的積蓄搞不好就被兒媳“分”走了。
如今新的司法解釋如此規定讓不少公婆拍手叫好:“看到新的司法解釋,我覺得自己家不會‘吃虧’了,這下可以放心地給兒子買房了。”家住濱湖世紀城的趙大伯認爲。
但如此一來,新婚姻法保護了婚姻中處於傳統強勢地位的男方,這一觀點也引來許多女性的惶恐、不安!市民錢小姐就說:“哪個沒房子的女人還敢生孩子啊?萬一剛生孩子男人出軌,那不得抱着孩子睡大街啊!”
不少合肥網友紛紛表示新婚姻法讓女性看清“男的不可靠,只有自己纔是可靠的”,“新時代的女性就應該是自個兒買得起房,開得起車,越來越獨立自強。”有網友調侃:“如此婚姻法最偏向的不是男方,也不是女方,而是開發商,從此開發商又迎來了第二春。”
結婚不要再盯着房
較之此起彼伏的聲討聲音,一些支持的觀點認爲新婚姻法強烈打擊了“騙婚”的現象,在百大CBD工作的老徐表示:“不是每一個嫁給富二代的女人都能像樑洛施一樣功成身退,現在就更不可能了。”
準丈母孃張女士表示:“結婚又不是爲了分別人家的房子,我只希望婚後男方能讓女兒有住所,只要夫妻倆和和美美,幸福一輩子,哪有分家產的那一天!”
面對新的婚姻法解釋,許多女孩也悄然轉變了擇偶觀:“嫁個富二代,不如找個情投意合的潛力股,一起奮鬥、買房,這樣過着才踏實。”身爲蜀山區的一名老師,80後的趙麗認爲女性擇偶不能只盯着對方的房,幸福要雙方共同努力。
□蘆文玉記者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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