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張呼籲小區物業公司“重新制定合理的物業費”的倡議書,出現在市中區山景明珠花園6號樓幾個單元的電梯內,一些業主留言支持此倡議。
捆綁收費
7日上午,山景明珠花園的業主李晨(化名)先生,致電本報反映,小區的業主如果不交物業費,在買電的時候,就只能買100元的,這讓自己很不適應。
李晨說,從去年開始,物業公司就將物業費與取暖費捆綁在一起向業主收取。而在今年,物業公司又把物業費與電費、車位費捆綁到了一塊兒。業主如果想擁有自己的停車位,必須同時交齊物業費和車位租賃費,併購買車位鎖。
“交得不值”
“我們不是不想交物業費,而是覺得交得不值”,業主劉女士說。
據瞭解,今年小區的物業費是按照1.1元/平方米來收取的,而就在去年還是0.77元/平方米。劉女士說,小區內主幹道的歸屬問題一直沒有明確,再加上小區內快遞公司和醫藥公司所用的車輛,在每天上下班時段,出入小區非常頻繁,“這條路上一直未設減速帶,這對於小區內的老人和孩子們來說非常危險。”
8日上午,記者來到山景明珠花園小區,看到小區的東側出口處已經安裝了大門。李晨說,雖然現在小區東西兩個出口都有了大門,但仍有很多車輛能自由出入。小區仍然是半開放式的。因此陳先生認爲,小區物業應該降低收費標準。
張貼在該小區6號樓幾個 單元電梯內的倡議書上說,“本小區的設施及治理根本達不到每平方1.1(元)的標準,所以我們要求物業,根據小區實際重新制定合理的物業費”。在倡議書的空白處,有十幾位業主留下回復支持此倡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