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建交委獲悉,市建交委、市工商局日前共同制定新的《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用熱合同(按面積計費)》將於下月起執行。
新合同細化供熱單位和用熱戶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首次提出用熱戶私自排放和取用供熱系統內熱水,供熱單位有權停止供熱,用戶應賠償給供熱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記者雷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