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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組建投融資公司
通過發放基金、債券等金融產品,吸收社會資金,並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
天津:開建政府公屋
天津開發區政府公屋將實行“輪候租賃、有限租期、契約管理、只租不售”的運營管理模式;
政府公屋的出租對象爲開發區內註冊經營的製造業、現代服務業以及高新技術企業和研發機構,不對個人出租。
深圳:建安居型商品房
經濟適用房住滿5年後就可上市,安居型商品房則須簽訂買賣合同10年後才能取得完成產權,產權買賣延至10年。
廣州:多用賣地款
保障房建設資金在土地淨收益中的提取比例從10%提高至13%,並研究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與土地出讓收益動態掛鉤的新機制;
試點建立保障房建設投融資平臺,積極探索運用保險資金、信託資金等拓寬保障房融資渠道。
河北:以獎代補
省級補助資金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按套獎補,與工程進度掛鉤;
各地須按宗提取土地出讓總收入的5%以上作爲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
規定凡掛牌出讓的商品住房用地項目10%以上強制配建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房、公租房各5%。
福建:多處配建公租房
年度出讓的新增商品住宅建設用地,按照住宅建築面積不低於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賃房,棚戶區改造項目,扣除拆遷安置房後,按照不低於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賃房;
允許各地按一定比例在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底層配建商業店鋪,用於出租出售,以彌補公租房建設和運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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