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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雲南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試行)》正式開始實施,該細則明確自1日起全省範圍內實行一房一價,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對已銷售的房源,商品房經營者應當予以明確標示。事實上,商品房明碼標價的規定,昆明早已開始實施。
昨日,記者對幾個在售樓盤採訪時發現,一些樓盤在開盤後就在售樓部現場立起了房價公示牌,其中有房源信息、每套價格等內容。但也有部分剛剛開過盤的樓盤現場,記者看不到價格的公示牌。銷售人員告訴記者:“開完盤後,公示房價的牌子就收起來了,現在每套房的房源、房價信息只是售樓人員有,你要看哪套我們幫你查。”
昆明對商品房實施明碼標價的政策中也有規定,項目拿到預售許可證後需在網上公佈房源、房價等信息。然而記者也注意到,並非所有的項目都在網站公佈了房源、房價等信息。對此,業內人士表示,政策從實施到具體落實還需要一個過程,但該政策在具體操作中確實還存在執行、監管有難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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