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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國家發改委下發通知,從5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正式實施:即商品房銷售實行一套一標價。在售或已取得預售證的樓盤,哪套房子已經銷售,哪一套還沒有銷售,售價是多少?今後開發商在賣房時,這些信息必須在明顯位置公佈出來,讓買房者心中有數。昨日,記者到海口市幾個樓盤走訪,瞭解他們對《規定》的執行情況。在走訪的近10家在售樓盤中,執行《規定》的寥寥無幾。
記者走訪
一些樓盤早已執行公示規定
昨日上午,記者首先來到位於海口鳳翔東路的一家在售樓盤售樓處。該樓盤營銷部副經理夏煒告訴記者,他們在上月就知道了此事,並於4月13日按照相關規定,對待售的商品房價格進行了公示。“‘一房一價’公示在那邊,你們可以去看。”夏煒告訴記者,他們的樓盤是去年7月底開盤的,目前還有少部分商品房正在銷售當中,“我們樓盤的價格整體比較平穩,沒有出現多大的波動。”記者瞭解到,該樓盤的價格從7800多元/平方米至1.1萬元/平方米不等。
記者在該售樓處的公示牌上看到,不僅每套商品房的面積、總售價等一一被公示,而且房源、房號、樓層等也一一展現得很清楚。夏煒也坦言,國家採取相應調控措施抑制房價,對整個房地產市場影響很大,“但我們仍然會執行國家制定的相關政策。”
大多數樓盤至今仍毫無動靜
昨日,記者共走訪了海口近10家在售樓盤。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大多數在售樓盤並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實施“一房一價”的公示。有些樓盤的工作人員還對記者說:“有這規定嗎?我怎麼沒聽說過。”
記者在府城一家在售樓盤的售樓處走訪時,該樓盤一工作人員稱他們有“一房一價”的公示。但記者詢問張貼在何處時,該樓盤售樓小姐從前臺的桌子底下找了半天才找出幾張A4紙出來,上面密密麻麻地打印着相關房源、樓層等信息,但沒有每套房子的預售價格。“價格我可以告訴你嘛,而且這個價格是商議價格,沒必要印在紙上。”這名姓劉的售樓小姐對記者說道,“再說,這麼小的紙貼上去也是白貼,有誰會去看。”
記者在海甸島和平大道某樓盤售樓處走訪時,售樓小姐竟對記者說:“有這規定嗎?我怎麼沒聽說過。”當記者將《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情況告訴她以後,該售樓小姐稱:“沒有這個必要吧,顧客來了,我們會將情況詳細告訴他們。再說房價也受市場波動,每天都是不同的價格。”
昨日,記者還走訪了多家房產中介公司,他們均表示沒有進行專門的“一房一價”公示,“我們不能告訴顧客房源具體位置,否則有些購房人自己找上門去了。再說,我們之前對每套房子已有一個代理價格,沒必要再專門公示。”
物價部門
將出臺實施細則,處罰違規行爲
據瞭解,所謂明碼標價,是指商品房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房時,按照《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公開標示商品房價格、相關收費以及影響商品房價格的其他因素。根據“明碼標價”的規定,商品房必須是“一套一價”,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銷售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有條件的可同時採取電子信息屏、電腦查詢等方式。採取多種方式明碼標價的,標價內容應當保持一致。
在標價時,要做到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標示醒目。牌子上應包括:當前建築面積、房價、戶型、層高、分攤面積、建築結構等多項信息。按照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還應當標明建築面積單價或者套內建築面積單價。商品房交付時,房價款應按合同約定進行結算。商品房銷售時選聘了物業服務企業的,還應該同時公示前期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及收費依據、收費標準。如果開發商想調整價格必須重新申報備案,並按新調整的價格及時在銷售現場公示價格變更情況,同時保存完整的價格資料以備查證。
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物價部門將會針對商品房明碼標價規定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檢查,對預售和銷售現房的房地產經營企業及商品房交易中介服務機構不明碼標價、標價信息不全,在標價和公示價格之外加價,虛構原價、虛構打折以及另行收取費用的行爲,根據現有的法規給予處罰。同時,省物價局也將出臺《商品房明碼標價》實施細則,制定具體懲罰措施。來源:海南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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