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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出臺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4月1日起開始正式實施。爲配合國家《辦法》的實施,烏魯木齊市房地產管理局於3月28日舉辦了2011烏魯木齊房產中介行業規範發展高峯論壇,並出臺了規範房地產經紀行業的具體措施。
烏魯木齊市房地產管理局市場處處長李冰介紹說,從4月份起,烏魯木齊房產中介協會將定期對備案的二手房中介機構在媒體上進行公示,未備案機構將要求限期整改,否則將作爲黑中介摒除行業之外。同時,烏魯木齊市房地產管理局將規範、統一房產中介以及代理價格標準,並對市場浮動標準進行公示,讓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費。第三,建立黑名單制,將有重大違規違法亂紀行爲的房地產經紀人列入黑名單,吊銷資格,並在業內進行通報披露,將其清除出經紀行業。第四,加強房產經紀人的管理,設立持證上崗制度,對二手房從業人員進行培訓,組織參加全國統一房產經紀人、協理人考試,並要求持證上崗;對所有房產經紀機構的經紀人、協理人進行註冊備案,對用人單位和持證情況進行公示;將中介從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後全部納入信息管理系統,並對交易資金進行全程監管,在加強市場監管的同時,通過政府的公信力平臺,使首府房產中介市場買賣雙方信息對等。
此外,還要進一步強化對首府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備案管理和監督檢查,嚴格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規範市場交易行爲。
李冰強調說,出臺這一系列措施,旨在規範市場交易行爲,充分發揮優秀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帶頭示範作用,調動房地產經紀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房地產中介市場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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