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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起,市民個人出售5年以上二手房屋,必須先填報“售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諾表”並經過審覈屬實後,方可免徵個人所得稅。在昨天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中,市地稅局和市住建委再次明確二手房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政策。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於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1999〕278號)的規定,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享受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但實際上,在北京的二手房交易中,無論是否是自用、是否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只要符合5年以上時限,一直以來都免徵個人所得稅。新的公告堵住了這一漏洞。
《公告》明確,從今天起,售房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售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如實填寫《售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諾表》。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提供的《售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諾表》,通過北京市房屋交易權屬系統對售房人及其家庭成員住房登記記錄進行查詢和核驗。如果查詢顯示納稅人家庭此前已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或已辦理房屋網上籤約手續的,此次售房不屬於家庭唯一住房條件,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記者在《住房承諾表》中看到,售房人必須填寫本人和家庭成員的情況,擬售住房的信息以及作出保證真實承諾。其中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而未成年人售房家庭成員則包括父母及其未成年兄弟姐妹。
“新規嚴格了5年以上二手房免徵個人所得稅的範圍,擁有多套住房的投資客將不能再鑽漏洞了。不過,由於目前北京二手房仍是賣方市場,恐怕業主會通過提價或者讓買房人承擔這個稅費來轉嫁成本,這會使買房人的負擔進一步加大。”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存在兩種方式:既可按全額的1%徵收,也可按原價和出售價差額的20%徵收。“文件沒有明確不符合免徵的5年以上二手房到底是按哪種方法徵收,而這兩種方式要繳納的稅費數額相差很多,需要明確。”
趙瑩瑩J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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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囤地遭“致命打擊”
北京土地增值稅翻倍
本報訊從今天起,開發商在新推樓盤時,又得多繳一倍的預徵土地增值稅。昨天,市地稅局和市住建委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明確北京商品房土地增值稅預徵率,正式提高至2%至5%。保障房暫不預徵土地增值稅。
去年10月,北京曾提高過一次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由此前的1%,上調至大部分項目都要按照2%來徵收,容積率小於1.0的項目則按3%徵收。此次新規確定的2%至5%,讓預徵土地增值稅再度翻番。同時,對於究竟是按哪個檔次繳納,相關部門也首次給出了計算規範:如果預計增值率在50%(含)以內的,按照2%來預徵;大於50%小於等於100%的,按照3%預徵;大於100%小於等於200%的,按照4%預徵;大於200%的,則按照5%預徵。這也意味着,開發商定價越高,獲利空間越大,預徵稅款就將越多。
“北京再次提高土地增值稅預徵率,將對開發商的資金流帶來明顯的壓力。”北京市房協副祕書長陳志表示,一方面有限購、差別化信貸等措施抑制需求,而收銀根、提高土地增值稅稅率,則從另一方面收緊開發商的現金流,促使其合理定價,甚至以降價來換取資金流。
“按照新的稅率,北京部分項目如果再加價售賣,可能出現最高每平方米數千元的預徵土地增值稅,這是一筆不小的新增成本。”北京中原地產市場總監張大偉表示,新的稅率增加了開發商的囤地成本,也會打擊其繼續囤地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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