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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來,如何抑制房價上漲過快成爲中央下定決心要解決的事情。從2011年年初開始,一系列房地產調控政策一波高過一波,其中以各地出臺的“限購令細則”最爲有力。一方面,地方政府必須執行中央命令,出臺地方版“限購令”來抑制房地產價格上漲的局面;而另一方面,由於房地產是許多地方政府的支柱產業,特別是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往往會導致地方對中央政策的“溫柔”落地。由此,勢必會引發公衆對限購令效果打折的隱憂。
從政策效力來看,地方政府或嚴厲或溫柔的“限購令”必須執行中央命令。而從政策執行力來看,如何解決中央政策與地方財政依賴之間的矛盾,同時也成爲公衆關注的方面。特別是近一段時間,一些城市紛紛放寬戶籍政策的行爲,再次將“新政”與“效力”之間的矛盾推向輿論熱議的焦點。
戶籍政策放寬使 “限購令”效果打折?最近,石家莊市公佈了“一年期”限購措施後,緊接着石家莊市公安局進一步放寬戶籍政策,規定“只要在石家莊市區或縣(市)城區合法經營、依法納稅六個月以上;連續繳納養老保險六個月以上;連續務工六個月以上的省內人員都可以辦理落戶手續。”這與一年前出臺的“市區連續工作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五年以上”落戶政策相比,被稱作“石家莊市史上最低落戶門檻”。
實施這樣寬鬆的政策意味着,一些房地產投機客只要採取一些手段,半年後就可以順利買下一套房子。這樣“左手限,右手放”的行爲,也讓很多人認爲“限購令”的效果開始打折。
儘管一些業內人士認爲,除北京、上海等一線大城市外,放寬城市戶籍政策是大勢所趨,但是,在目前以戶籍制度爲主抓方面的“限購令”細則出臺時放寬,這種“打折”的意味不免令人懷疑。
對於房地產調控來說,“限購令”能否真正給力,關鍵在於政策的問責。今年,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建立房地產問責制,是爲確保房地產行業健康有序地發展。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閉幕後,溫家寶總理會見中外媒體時也強調,關於房價調控,當前最重要的是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
住房問題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關係民生的大問題。從現階段來看,從中央到地方,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力度前所未有。要使房地產調控見到實效,辦法只有一個,就要真正破除地方“土地財政”的思維,加強對政策執行力度的問責。正如溫家寶總理所說,一個城市的發展與否,最重要的不僅要看一個地區的經濟總量,而且要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協調,社會事業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公平正義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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