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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價局於3月11日召開調整日照市徵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聽證會。會議公佈的擬調整方案中,包括房屋在內的35項補償標準擬上調15%,與臨沂、威海補償水平基本持平。
本次擬定的調整方案執行範圍爲日照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城市規劃區範圍外各項徵地拆遷補償。補償方案主要包括房屋、橋涵、喬木、果樹等35類、105項地面附着物補償標準和1類青苗補償標準。其中,房屋、石砌水井等35項補償標準擬上調15%,茶園、蘋果園等43項擬上調幅度超過15%,各項補償標準調整後將與臨沂市、威海市持平。圍牆、溫棚等25項補償標準因與臨沂、威海等市水平基本持平,不再作調整。此外,擬調整方案中新增機井、通訊廣播線路2個補償項目。在青苗補償費方面,將按一季作物的產量計算,執行標準爲每畝800—1200元,較原標準上調200元。
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調整日照市徵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既要考慮到日照市經濟發展投資成本,又要保護農民的切身利益。2010年,臨沂、泰安、威海等市已經調整了地面附着物、青苗補償費標準,相比之下,日照市制定的該標準已明顯偏低。市物價局結合全市近年物價上漲因素和徵地拆遷補償實際,確定擬調整的日照市徵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與臨沂、威海等市基本持平。
來自相關部門的27名代表參加聽證會並提出了許多意見和建議。據瞭解,市物價局在充分徵求聽證會參加者的意見後,將調整方案提交市政府、省物價局審覈批准。(見習記者姜海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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