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些不法中介爲了獲得房源和非法收益,利用自己的業務優勢設計各種陷阱。其中,針對多數賣房者缺乏專業經驗、急於將手中房屋套現的心理,通過“現金收房”等形式吸引不知情的業主,低價買進,將房源壟斷在本公司中,然後加價出售,從中牟取差價。
【案例】黃先生是一傢俬企老闆,最近想把自己的一套兩居室賣掉以緩解生意上資金的壓力,於是找到了一家中介公司登記並協商賣價30萬元。按照中介公司的建議,待簽訂委託賣房包銷協議,協議中約定付款時間,一般是一個月內付清,如果房子利潤空間大,約定半個月內付清全款……
【365提醒】防範“現金收房”的陷阱要注意三個要點:一是記住房產過戶纔是出售房屋的最關鍵。千萬不要一手交錢一手交房快速交易,切記不要圖省事只管給對方房產證然後拿錢了事,僅僅做公證並不能算是法律意義上的房產買賣;二是買賣雙方一定要見面,並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三是不讓黑心中介有機可乘。對於心急用錢和圖省事的業主,不要聽信黑心中介的蠱惑來選擇“現金收購”的賣房方式。
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