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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女士來電2003年底,她丈夫的姐姐和姐夫合買了一棟房,當時說明是贈給她丈夫的,而且房產證也是寫丈夫的名字,目前買的房正在與原房主辦理土地證。姐姐過世後,由於家庭困難她丈夫想賣房,但姐夫不同意。想請問自己和丈夫有權賣房嗎?
金北斗律師事務所莫律師答覆如果房屋只有房產證而沒有辦理土地證,那麼房屋的產權就不夠明晰,想要出售房屋的話就必須通過法律途徑先明晰房屋產權。但是如果辦理了土地證,並且土地證上的名字和房產證上的名字都是她丈夫的名字,那麼該處房屋就歸他們所有,他們有權對這處房屋進行出售,而作爲房屋贈與人之一的姐夫則無權干預。(記者劉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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