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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套房剛賣掉一套,准備再買一套,但銀行對我拒貸了。』昨日一早,家住武昌雄楚大街的陳女士告訴記者。記者發現,按照新限購令,陳女士雖然手中只有一套房,但有過兩次貸款記錄,銀行將她再買房視為『第三套』,所以拒絕發放貸款。陳女士的買房計劃就此終止。
陳女士介紹,丈夫婚前在江夏貸款買了一套小房子,婚後為了上班方便,又在武昌買了一套兩居室。如今孩子該上幼兒園了,想換房子。早就聽說有限購令出臺,陳女士遂賣掉江夏的小房子,准備在南湖買套100平方米的三房。根據武漢市的新限購令,她家有買房資格。但前天到銀行一問,由於前兩套房子都用過商貸,銀行認定她再次購房屬於第三套房,不予放貸。這下陳女士為難了,全款購房沒有實力,買房變得遙不可及。她甚至有點後悔,真不該草率地賣掉那套小房子。
記者近日接到不少市民對限購後賣舊買新的諮詢。不少人手中有一套或兩套房,但多數為了孩子上學、接父母一起住等原因,需要『小房換大房』。對於這種情形,新限購令『認房』後,雖然允許買房,但銀行貸款是『認房又認貸』的,即以貸款記錄為准。
單身母親羅女士說,她年前賣掉一套小房子,就是為了湊足首付款,買個學校附近的房子陪讀;但到銀行一問,不僅首付要六成,利率也要提高到基准利率的1.2倍。羅女士認為,限購令是為了遏制投資投機行為,但是對於改善型住房,能否從政策方面多傾斜一些?
百居易房屋超市總經理謝娟提醒,很多市民以前都是抱著『先買小房,有錢後再換大房』的觀念,現在換房即使不受限購影響,也難過房貸關。她建議,限購期內,有『賣舊買新』需求的市民,最好先到銀行諮詢,通過了銀行的貸款初審,再簽購房合同也不遲。 (記者黃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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