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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天津市政府下發《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本市積極落實國家住房限購政策,限購范圍自去年暫行的市內六區擴大至全市區域,同時本市將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努力改善居民住房條件,促進天津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兩套房家庭禁購新房
早在去年10月,本市就發出通知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規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市內六區范圍內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此次本市落實樓市調控『國八條』的新政進一步細化、強化了限購政策,合理引導住房消費。
通知中要求,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夠提供在本市累計1年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累計1年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向其售房。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保障房計劃再增4萬套
通知中指出,本市將嚴格落實國家調控政策,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據我市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2011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同時,本市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在原年度建設計劃上再增4萬套,並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2011年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23萬套。對不同層面困難家庭發放三種補貼,全年共發放8.5萬戶。擴大住房保障范圍,建立分層保障,應保盡保,租、售、補相結合的住房保障體系。落實危陋房屋拆遷改造200萬平方米。
二套房首付最低六成
通知明確,對本市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加強存量房交易指導價格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的應用,堵塞通過『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政策,對不滿足轉讓自用5年以上且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條件的,一律征收個人所得稅。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依照住宅不同銷售價格,分別按照2%、3%和5%的比例預征土地增值稅,並嚴格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檢查;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銷售、成本、費用支出管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2008至2010年繳納企業所得稅情況進行專項核查。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銀行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
保障房用地佔七成
通知中指出,本市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確供地規模、供地時序,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要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新建商品住房用地的供應量不低於前2年平均實際供應量。對已供房地產用地,超過2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進行開工建設的,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閑置1年以上罰款。
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
通知強調,本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後,需一次性在銷售現場和天津市房地產綜合信息網上公開全部房源及銷售價格,如上調銷售價格,需經市房地產市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重新公示。嚴禁無證售房、發布虛假信息。加強新建商品住房預售資金監管,要通過網絡監控與現場巡查,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新建商品住房預售資金賬外循環,控制房屋建設後期風險,確保新建商品住房預售資金的安全。
對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價格進行監控,對銷售價格明顯高於同地段、同品質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進行跟蹤監測。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嚴格備案制度,規范房地產中介機構從業行為。對存在不規范交易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由相關部門進行約談,予以警示並公開曝光;對違法違規行為責令整改,並依法進行查處,查處期間暫停其房屋銷售。加強房地產廣告管理,加大對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的處罰力度,對發布嚴重違法房地產廣告的責任人可處1至6個月暫停發布房地產廣告、直至取消廣告經營和發布資格。對情節嚴重的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公開曝光。
同時,本市還將進一步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為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供輿論支持。對制造、散布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