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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畢業參加工作沒幾年的小張最近在找婚房,恰逢『京15條』出臺並開始執行,有人便給他出招,辦個與北京人結婚的假證明。愕然之餘,小張上網一搜竟然發現,網上出現了諸多規避政策的招數,例如假離婚、外地人和北京人結婚以及辦理假的納稅證明等等,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然而業內人士提醒,購房者須理性看待當前中央政府的調控政策,同時應認識到,利用一些不合規的手段來規避政策潛在風險很大,購房者的權利和財產的安全得不到法律保障。
由於有些購房者沒有連續5年的納稅或者社保證明,一些人就設法辦理假的證明或假的身份證。業內人士提醒購房者,『京15條』中已載明,提供虛假證明規將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政府對於購房資格的審查越來越嚴格,利用假證明來購房,一旦被審查出來之後將失去購房資格。而部分購房者可能已經支付定金或者首付,將會有更多經濟損失。而且,有可能會對未來的購房造成影響。此外,『京15條』中明確規定,對於提供虛假證明的購房者不僅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還要承擔一定的經濟和法律的責任。其中,對協助其辦理的相關房地產機構也會給與嚴肅處理。
除了辦理假證明,還有部分人設法與有北京市戶口的人結婚後獲得購房的資格,購房之後再離婚。或者北京人假離婚,成為兩個家庭,而達到各有兩套購房資格的目的,購房後再復婚。但業內人士提醒,『假結婚』、『假離婚』都有很大的風險。法律規定婚後房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的房產,『假結婚』後購房再離婚時,若結婚雙方協商不好將會面臨財產分割的糾紛。並且現實生活中已經出現了為了購房假離婚,可是離婚後卻沒有復婚的情況;也有假結婚後購房,在離婚時出現財產分割的糾紛情況等等。
此外,先簽合同5年後過戶,『曲線購房』實不可取。由於部分外地人沒有5年以上納稅或者社保的證明,因此部分經紀公司建議購房者可以先簽購房合同書,在日後有購房資格之後再過戶。對此,業內人士提醒,先簽合同後過戶,由於沒有過戶,雖然合同有效,但是並不能夠完全保證房產就是購房者擁有,而且難免會出現業主『一房二賣』現象。其次,在5年之內,難以保證政策就不會發生變化,而其間政策將會是什麼樣也很難保證。
面對歪招橫出的市場,我們認為,在新政策執行期間,除了經營機構要加強自律,相信政府也會有相應的措施跟進。而購房者,更不要盲目地『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