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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裝修的婚房被淹,多次撥打售後電話卻無人解決,劉先生不得不推遲婚期。今天,晉中市工商局榆次分局傳出消息,在執法人員的幫助下,劉先生得到了1萬元的賠償。
近日,晉中市的劉先生購買了某品牌廚寶,幾天後他下班回家,發現木地板被浸泡在水中,牆裙、木門也都被浸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兩萬餘元。經仔細查看,發現是廚寶漏水,於是急忙給售後服務部打電話,說明情況並要求賠償,但半個多月過去了,一直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 晉中市工商局榆次分局老城工商所接到投訴後,組織廠家、安裝公司、消費者三方調解。調解中發現,安裝公司在安裝廚寶時,因劉先生家還未安裝洗菜池,安裝人員給廚寶只安裝進水管,未裝出水管,也沒有向劉先生說明情況。劉先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打開出水閥門,由於當時停水,他誤認為還不能使用,沒有關閉閥門,最終導致家裡被淹。
問題明了後,三方均願承擔一部分責任,安裝公司賠償劉先生1萬元。 (記者任俊兵通訊員任豐彩郭志剛)